执业药师“挂证”危害性大家心知肚明

自“3?15”晚会公布了诊所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后,各类新闻铺天盖地,争相报导,造成了行业巨震。前日,国家药监局也作出回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药械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取缔,整顿工作为期6个月。 #
这些连锁老板表示,她们理解国家实施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有促使提高超市的专业性,是大势所趋,但实际实行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获悉,四川某著名大超市执业药师搭载率是公认最高的,但其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数只好达到80%,但四川许多县域及以下的连锁超市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数并且都达不到20%。 #
“不是超市不愿搭载,是人力市场没有足够人数的执业药师可供应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位不愿具名的连锁老板悲哀道。 #
事实上初级药师可以卖甲类非处方药吗,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在业界已经是司空见惯,其害处性你们心知肚明,那为什么会常年存在?企业又为什么要铤而走险?虽然监管部委加再大的力度取缔,为什么还是无法消除?这道历史瓶颈究竟该如何破?
>>不应心存侥幸
如“3?15”晚会曝出的某超市负责人所说,“不会查执业药师在不在岗,这种不会查的。你要查的话这个诊所就关门了,那这样多超市,你要是把我查了关门了。那我今天就去逐个儿诊所去买,总之卖了处方药不是执业药师借给我的,全部去投诉,那全部都关门了,不或许让你一个地区全部都关门吧。”这位负责人这么“自信”,却真实地描述了行业状况。 #
业内人士觉得,归根结底就是费用问题,经营一家超市还要搭载执业药师、初级药师等法学相关人员,并且面临新的监管标准,软件搭载也大大增加,再加上目前诊所人数过多,竞争异常激烈,然后企业能省则省,谁也不会做赔本买卖,所以你们选择了铤而走险。
重庆一家连锁老板表示,截至到明日,四川连锁超市企业数量120家,连反锁店有4792家,单体超市有9560,单体超市加连反锁店总计14352家分店。注册在重庆零售药房的执业药师为3924人,缺口10428人。山东驻店药师也只好延长到2023年前,距离国家规定的每家销售处方药的超市起码搭载一名执业药师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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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样的数据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也是缺口的大小不同而已。数据显示,截止2023年12月末,全省执业药师注册数量为人。现在,全省零售药房总数早已超出45万家,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总数为3.4人。而注册于社会超市的执业药师为人,占注册人数的89.4%。注册于药械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827、3857、10759人。 #
这意味着,零售药房虽然想要根据要求搭载执业药师,但现实却是市场上可见的执业药师却少之又少,这些“想要而不得”的悲哀,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挂证”之风。 #
>>治理有法可依 #
据一位监管人员表示,“药店搭载在职执业药师合情合理,但是目前加强力度取缔‘挂证’现象并不是增加了标准,法律法规仍然都是这样要求的,企业不能把普遍存在的‘挂证’行为觉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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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监管新政频出(远程审方、多点执业、分级分类管理、黑名单、信用评级等),监管模式多样经常(飞检、群众举报、网格化监管、第三方合规审计、执业药师监管APP等),并对违法企业进行公示通报,监管部委堪称是下了不少工夫。
事实上,“挂证”行为正在逐渐销蚀执业药师这一职业的含金量。只有避免“挂证”现象,能够真正让有名气的执业药师持证上岗,真正为大众提供服药指导,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然而,对“挂证”的超市和药师,应当进行严苛管制,让不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广大执业药师也理应充分认识到,提高自我价值的同时,要对人民群众的服药安全负责,珍视职业生涯,自觉避开“挂证”行为。 #
前日国家药监局方面早已火速作出回应,对于查实药械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委,取消其社保定点资格,要将“挂证”执业药师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这么严肃的监管,早已不是第一次。“挂证”风险之大,害处之深,早已让监管部委不得不慎重,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虽然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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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原因复杂
1.执业药师地位低收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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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执业药师在超市的薪水相对较低,一家药械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薪资是超市执业药师的2-3倍,并且在一些超市得不到注重,充其量算是初级营业员,执业药师脱离了本员工作,服药指导和法学服务少之又少,导致花了这么多精力报考执业药师的从业人员心理落差较大,然后从事其他工作,把证挂回去,也有额外的收入,这只是一部份人考执业药师的“动力”。
2.超市经营费用高 #
举个实例,例如一名在职超市执业药师年薪4000元(不高不低),一年出来,不算年末奖和医保,超市就得总额48000元,而“挂证”的费用成本基本一年在10000元左右,面对这么大的差异,超市会做何选择? #
3.非法费用低 #
个人方面:现在发觉“挂证”行为,将吊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因此执业药师资格证还是可以在其它企业进行注册的;其实挂证的执业药师被查处后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但因为我国的信用机制还不健全,现在影响还达不到预期的疗效。
企业方面:超市“挂证”行为被查处后,会撤消GSP证书,不能继续经营药械,而企业可以采取再次设立诊所,3个月左右又能再次经营;更有甚者,在没有GSP证书的状况下,依然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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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管存在盲点 #
现在我国超市数目多、规模小、分布散,给监管部委导致巨大压力,监管人手不够,很难做到全面覆盖检测,有的超市或许一三年都不会被检测到,并且5年GSP认证到期后,再次认证时才被检测一次,所以企业会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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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探讨与建议 #
1.制订合理的新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械管理法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方法》第五条,都有规定“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械零售企业,必须搭载执业药师或则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法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械零售企业,必须搭载经设区的省级药械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械监督管理部委直接设置的省级药械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评合格的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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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诊所不是一定要搭载执业药师,也可以搭载其他有相似资质的法学技术人员,如处方初审员等。同时,可依照超市的经营范围来搭载人员,如四川省试行的药械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不同级别的超市搭载的人员要求不一样,最关键要合理。 #
本着“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松绑,平息市场魅力”的指示精神,吉林省医药零售行业商会积极向上级监管部委建议:早日颁布《广东省乳品药械监督管理局关于药械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方法(试行)》的相应补充规定和相应举措,以解决超市换证高峰时执业药师数目严重不足的状况。 #
2.容许远程审方和多点执业
鼓励零售药房连锁化,建立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让连锁总部的执业药师进行处方的初审,分店搭载轮训合格的法学技术人员进行服药指导,规模大的分店也可要求搭载执业药师,不定期对分店及总部进行飞检,如有违法行为,严肃重罚连锁总部,这些状态下,总部势必会增强监督指导分店的工作,这么,既减轻了企业的用人费用,又改善了监管部委的监管压力,同时还会保障人民群众的服药安全。获悉,四川省药监局已下发《关于鼓励药械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准许执业药师注册到连锁总部。 #
3.推行药监部委与医疗机构的法学执业资格与技术职称互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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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经卫健部委评定取得高级以上法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师,可视同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给予坦承,借此确立双方人才互通的渠道。同时,应制定相关新政,鼓励医疗机构的药师多点执业,流动到诊所举办法学服务。超市也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理的竞争,吸引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到药店工作,以减轻执业药师人数不足问题。 #
4.提升企业违法费用
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状况施行的法规新政,执行上去就不能流于方式,还要严苛执法,强化监督,不能让企业有一种法不责众的心境。可选用社会共治(消费者、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模式,填补监管盲点。 #
5.支持培植执业药师 #
国家应减少执业药师的地位,强化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执业药师考试及继续教育应更重视实际应用,对诊所工作的执业药师进行适当的税金免除或岗位补助,提高从业人员信心,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法学服务工作,维持执业药师供求平衡,增加企业经营费用。 #
6.扩大超市经营范围 #
处方药是一家超市的主要收入来源,因为现阶段处方都被控制在诊所,处方药也大多在诊所超市销售,外流到社会超市极少初级药师可以卖甲类非处方药吗,因此希望医药分家的新政能早日落地。企业也可开拓经营思路,增加法学服务,提高顾客的黏度,如现阶段探求中的互联网诊所、自动售药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