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经济师 > 专业辅导 >

2012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经济讲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

2012-09-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3.3 后期的共同程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
  ■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 出让合同的签订,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出让结果的公布-10个工作日内
  ■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领取-必须全部付清出让金
  2.3.4 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的举措(新增内容)
  ■ 凡可能出现“高地价”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地价
  ■ 对招拍挂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者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土管部门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分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土管部门
  ■ 在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网上挂牌、用地预申请、一次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交易形式
  【例题·多选题】
  ◆ 新出台的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中提出,可以采用( )方法,进一步发挥招拍挂制度的积极作用。
  A.一次竞价、综合评标
  B.用地预申请
  C.限地价,竞房价 #
  D.在保障性住房用地中配建商品住房
  E.网上挂牌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C限房价,竞地价;D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参见教材P42。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