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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经济讲义: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2012-09-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处分
  5.1 抵押土地使用权处分的条件(5种情况)
  ■ 抵押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 抵押人死亡引起无法履行债务
  ■ 抵押人在抵押合同期宣告破产或解散
  ■ 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
  ■ 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5.2 抵押土地使用权处分的受偿
  ■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的分配顺序
  ☆ 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 扣除抵押物应缴纳的税费
  ☆ 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 赔偿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 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的清偿顺序
  ☆ 已登记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 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
  ☆ 均未登记,按债权比例清偿
  ■ 抵押设定后土地上新增建筑物的处理
  ☆ 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 可一同处分,但新增建筑物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010年真题】
  ◆ 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金额,首先用于( )。
  A.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
  B.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
  C.支付处分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费用
  D.缴纳相关税费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处分的受偿。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金额,依下列顺序分配:①支付处分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费用。②扣除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费。③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④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⑤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参见教材P54。
  【2009年真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下列关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新增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
  B.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新增建筑物应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C.新增建筑物转让时,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随之转让
  D.实现抵押权时处分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处分的受偿相关内容。《物权法》第二百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参见教材P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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