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人力资源机构向个人收取押金

新华社重庆6月30日电(记者姜琳、周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30日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规章,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行。规定明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缴纳押金,或则以担保等名义变相退还押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的发布施行,是优化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劳动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合法权益的急切须要,只是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服务发展作用的重要措施。 #
规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备案、服务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做出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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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其公布的求职招考信息,必须标明有效时限或则及时更新。举行人力资源供需信息搜集与公布的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试卷,应该推行建立信息公布初审和投诉处理模式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试卷,确保公布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发觉用人单位、与其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应聘等违法活动的,必须保存有关记录,暂停或则中止提供有关服务,并向有关部委报告。 #
根据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确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检测预警等制度,不得泄漏、篡改、损毁或则违规转让、非法向别人提供所搜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举措严防窃取个人信息等非法行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个人缴纳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成本,不得以各类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借贷、入股、集资等活动。 #
截止今年末,全省共有6.3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全人力资源服务网站2.1万个。人力资源市场已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应聘的主渠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