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新政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组织推行和监督检测。 #
(二)拟订并组织推行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新政,加速推行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制;拟订就业援助机制;建立职业资格机制相关新政,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轮训机制;牵头拟订大学结业生就业新政;会同有关部委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新政;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学者)来我市就业管理新政并组织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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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订并组织推行城乡社会寿险及其补充寿险新政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寿险关系转移接续方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寿险新政;会同有关部委拟订全市社会寿险及其补充寿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方法;编制全市社会寿险基金预预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寿险基金投资营运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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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寿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规避预案,推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情势稳定和社会寿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
(六)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制定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管理方法;会同有关部委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方法和委任制公务员管理方法,并组织推行和监督检测;举办市政府管理的部份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命事宜。 #
(七)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新政;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依法对公务员施行监督;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评、培训登记机制,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工作;会同有关部委拟订并推行政府奖励机制;初审以市政府名义推行的奖励活动和人选。 #
(八)贯彻推行公务员考试聘用机制,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聘用工作。 #
(九)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委及市以下政府推行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 #
(十)会同有关部委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收入分配体制变革推行意见;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正常下降和支付保障制度;建立企业薪资分配制度,落实企业员工薪资宏观调控新政;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职新政。
(十一)会同有关部委负责事业单位人事体制变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新政;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新政;牵头推动推进职称体制变革工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方法2023年人力资源考试培训,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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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研究拟订引入美国智力新政与举措并组织推行;负责全市引入美国智力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各种外国学者;负责外国学者嘉奖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轮训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引入境外研制团队工作。 #
(十三)会同有关部委拟订部队复员党员安置新政和安置计划;负责部队复员党员教育轮训工作;组织拟订部份企业部队复员党员解困和稳定新政;负责自主择业部队复员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新政和特殊人员安置新政。 #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村民工工作综合性新政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村民工合法权益。 #
(十六)统筹施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诉讼机制;拟订劳动关系新政,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制度;监督落实清除违规使用童工新政和工人、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新政;组织推行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2023年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依法取缔重大案件;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机制。
(十七)会同有关部委组织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立政府绩效评估的方式和指标机制,提出嘉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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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举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