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机制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盖房〔1995〕147号)规定执行。 #
(一)考取全部课目条件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中等专业文凭,具备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本科文凭,具备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备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结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
6.不具有上述规定文凭,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备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2023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非常突出。 #
以上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2023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似、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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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港澳台市民报名
依据《关于做好台湾、澳门市民出席大陆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美国市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香港市民出席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通告》(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符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考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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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期限及文凭学位要求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期限的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有关文凭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委坦承的正规文凭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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