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导游员三年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导服中心、天宝公司及汕头寺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旅游局第44号令《导游管理方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状况,将举行全市导游员两年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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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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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范围
2023年换发并持有电子导游证,到2023年有效届满六年的导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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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的详细安排
1.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时间地点 #
集中代办时间(法定假日、中心其它工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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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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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14日
2023年8月15—17日
2023年9月13—15日 #
2023年10月11—13日 #
2023年11月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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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3—15日
代办时间:下午8:30—11:30,晚上14:30—16:30
代办地点:石家庄市旅游管理服务轮训中心办公室(大同市双桥区东山路都统府新村7-1-7134室,银洲小针刀旁黄色楼宇门上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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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所需资料 #
①提交资料:导游员携带身分证、导游资格证原件。同时递交以下存盘资料:递交全省导游之家APP电子导游证(需显示有效期)黑白复印件1张及大同市申领电子导游证申请表2张(见附件,黏贴电子导游证同版白底合照,碳素笔填写,无涂改)。 #
②所递交手续完备、规范、准确并通过初审后,导游员可携带大同市代办电子导游证申请表及时到大同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发放换发后的导游证(导游身分辨识卡)。 #
二、具体要求 #
(一)请各旅行社、导服中心、天宝公司及阳江寺管理中心导游员要高度注重此项工作,确保所递交的个人信息、证件相片真实、规范、准确无误,望你们互相转告告诫身边导游员换发电子导游证,避免因导游员自身成因引起此项工作漏换、漏领状况发生。
(二)此项到期换发电子导游证工作人数大、时间紧、任务重2023国家导游证,请你们摆脱一切困难按量换发电子导游证,以免影响旺季旅游导游接待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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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导游员严苛违反《导游管理方法》相关条款,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出现歪曲信息、恶意作假等情形的2023国家导游证,如出现严重后果,责任自傲。
(四)请诸位导游员在申领手续过程中尽量全程配戴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