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工

按照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以及省人社厅安排布署,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23年7月1、2日开展。为做好我市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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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执委会关于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告》(冀人社[2023]30号)及补充通告中规定的拟报送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出席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名条件)。报名人员的职称任职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逐步做好新冠肝炎灾情防治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告》(冀人社字[2023]62号)执行。 #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考取人员依照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型,在《河北省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名,考试级别分为正初级和副初级。考生拟报送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考取专业、级别相一致,拟报送评审专业对应的考取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似专业出席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名,影响中级职称报送评审的责任自傲。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形式进行,题量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2023年职称考试报名入口,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推行全国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考试成绩单。有效期五年(从考试当初算起)。 #
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
二、报名报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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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考全省统一选用网上报考形式,报名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考、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初审、网上交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考步骤。 #
(一)网上预报考 #
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网上预报考。考生需网上补报个人信息、上传报考数码相片(最近、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文凭信息。考生报考信息每更改保存一次会生成新的验证码,报考确认时需递交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表》(以下简称报考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若验证码错误,则未能确认,所形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傲。考生须在报考表空白处写明本人真实有效的相机号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委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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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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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根据单位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递交现场确认所需报考材料,由各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市、区)人社局集中受理、统一申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要对照报考条件自律报考。考前考中和考后,凡发觉并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对弄虚造假侵吞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侵吞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严厉处理。
1、现场确认所需的报考材料 #
报名人员需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考试报考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打印件,新冠肝炎灾情防范一线医护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新冠脑炎灾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报名确认表》(见附件4)。
2、集中申报确认 #
(1)中直、省直驻石单位报名人员,网上补报信息时须选择北京考点,由本单位人事部委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对网上补报的考试报考表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考相片,以及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身分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护照的原件逐一核对,由初审人在报考表及报考材料打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委私章,整理汇总后统一申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
(2)省直有关部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名人员,由单位人事部委负责受理并初审递交的现场确认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经初审人在报考表及报考材料打印件上签字,并加盖人事部委私章后,整理汇总理一申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
(3)各省(市、区)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注册执业的民营和个体医疗卫生机构(以注册营业执照或执业场所所在地为准)的报名人员,由各省(市、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并初审报名人员递交的现场确认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经初审人在报考表及报考材料打印件上签字、加盖人社职改部委图章后,统一申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
3、时间安排 #
中市直、市直各大单位请及时组织本单位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考,并于5月5近日,将现场确认材料统一申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各省(市、区)于5月5日至6日受理现场确认材料,于5月7近日统一申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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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根据单位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递交现场确认所需报考材料后,应及时关注个人报考平台,于5月8近日查看个人“报名确认”状态是否成功,有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
(三)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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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近日2023年职称考试报名入口,通过报考平台向考生反馈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平台初审状态,有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请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真实、完整提供考取材料,对弄虚造假侵吞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侵吞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严厉处理。 #
(四)网上交费 #
网报注册完成后,考试管理机构对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网报系统资格初审栏显示“通过”,考取人员即可在2023年5月17日至6月3日期间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即获取考试资格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考生网上交费开始后将不能再进行资格初审,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考手续。 #
报名人员应打算支付宝适于交费。为避免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因为技术成因引起网报平台成本未到账”现象,因而造成报考失败,请报名人员必须于网上交费完成后,再次登陆考试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考;若显示“尚未交费”,请及时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交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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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考证复印 #
自2023年6月26日起,考生可登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复印准考证,截至时间为7月2日。 #
四、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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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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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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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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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场次 #
8:30-10:30 #
第2场次
11:00-13:00
第3场次 #
14:00-16:00 #
第4场次
16:30-18:30 #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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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场次
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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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场次
11:00-13:00
第7场次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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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场次
16:30-18:30 #
五、成绩公布 #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分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
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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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计费按如下标准缴纳,即:人机对话形式作答课目考务费每人95元,报考费每人10元,共计105元。 #
附件: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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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卫生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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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表(款式) #
附件:新冠脑炎灾情防治一线医护人员报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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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全国卫生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北京市报考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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