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今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大连校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福州工科学院硕士招生工作的详细状况拟定。本章程只适用于上海工科学院今年脱产普通中专招生工作。
#
第二条小学英文名称为上海工科学院,英语译名为,上级经理部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专科,办学类别为国家公立脱产普通高等中学。 #
第三条小学创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省重点中学,1986年成立研究生院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党员小学;是国家首批“211安装工程”及“985安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12月教育部即将批准天津工科学院建设沈阳学校,该学校按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方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广州分校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 #
第四条上海工科学院硕士招生分为上海分院(含主学校及开发区学校)和大连分院两部份,两个校分辨别有独立的招生高校代码,招生时分别投档,考生补报志愿时应分别补报。广州分校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凌工路2号,高校代码为10141;讷河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敦化市辽西湾片区大工路2号,高校代码为19141。两个学院颁授相似的南京工科高校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条上海工科学院硕士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 #
第六条上海工科学院硕士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父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七条上海工科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硕士招生新政,讨论决定硕士招生重大事宜;成立上海工科学院招生执委会,吸纳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出席,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
第八条上海工科学院招生办公室是中学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中专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九条上海工科学院招生办公室按照还要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学院在各县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上海工科学院纪检监察部委对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
#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投档原则
第十一条上海工科学院在国家方针新政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依照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依照公正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小学自身状况,以生源品质为先导,兼具地区平衡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今年面向全省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统招普通专科生(其中庄河学校只面向部份省市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县级招生执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教委)向社会发布。 #
学院将招生计划数量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适于生源品质调控。 #
第十二条上海工科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县级教委的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省级教委监督”的原则举行投档工作。
第十三条施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调档比列按照生源状况确定,通常不少于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品质好的省市可适当增加调档比列,最高不少于120%。凡踏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状况下,均给予投档。 #
第十四条施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垂直志愿”)的省市,调档比列通常不少于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在中学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上海工科学院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取数量超过中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取数量不足小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硕士在提档及专业投档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县级教委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新政。 #
第十六条依据在各省市发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投档时以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专业投档,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师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成绩相似的状况下,工科类优先投档“数学”成绩高者,再相似,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投档“语文”成绩高者,再相似,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
第十七条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商科班、内地云南班和大陆山西大学班考生,结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容许在香港就业。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各县(自治区)起草的有关新政招收上述中学生。 #
第十八条对广东省考生的要求:工科类选测课目一为化学,选测课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检测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文史类选测课目一为历史,选测课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检测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A,必测4C。 #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复查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高校招生体格检测标准》。
第二十条经批准有葡语限制的专业及容许招生的葡语:对考生中考应试葡语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广州分校的数学(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国防生和大连分院的商务日语专业只招收德语葡语考生,考取语文(含翻译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英语加试,考生须出席且成绩合格;英语加强相关专业因推行英日双语教学,国际班、车辆安装工程(英文加强)、软件安装工程(含网路安装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硬件安装工程)、金融学类和沈阳学校其他各专业因教学特性和要求,非德语葡语考生应谨慎报名。 #
第二十一条国防生相关专业有性别要求,其他各专业(类)的投档无性别限制。国防生详细投档要求根据《大连工科学院今年国防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上海工科学院-台湾立命馆中学国际信息与硬件大学的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硬件安装工程)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二十三条关于保研生、自主招生、农村师生单独招生(上海工科学院“筑梦计划”)、高水平美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工科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今年相关类型招生章程执行。讷河学院今年暂不举行任何特殊类招生。 #
第二十四条根据美术类专业招生方法投档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学习;外粤语学校推荐投档的外国语言哲学类专业保研生(非学科奥林匹克大赛和科技类大赛得奖者),入学后不得转到其他非外国语言哲学类专业学习。
#
第四章入学报到及检查
第二十五条上海分校的硬件安装工程、软件安装工程(英语加强)、网络安装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硬件安装工程)办学地点在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师生到开发区报到;其他学部(大学)专业的师生到上海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大连分院投档的中学生,到山东省临沂市辽西湾片区大工路2号报到。 #
第二十六条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艺术考试,不合格者由学院对其进行专业调整。 #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依据投档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情况复查,入学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在复查(包括会考复查和入学体检)中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国防生入学后检查复审不合格者,若其会考成绩达到我校哈尔滨学院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则可转到我校普通专业学习;若其会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哈尔滨学院在当地投档分数线,或在复查(包括会考复查和入学体检)中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师生入学后,我校将依照当初招生新政和投档标准进行资格检查,凡不符合投档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五章结业证书及收、退费 #
第二十九条凡具备即将学籍的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结业并颁授上海工科学院硕士结业证书;符合《大连工科学院学士学位追授工作推行方法》所规定条件者,颁授上海工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三十条中学遵照属地原则,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费用和住宿费,相关详细计费标准通过各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发布。 #
第三十一条师生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学院将根据《大连工科学院硕士生学分制计费管理暂行方法》计退剩余费用。
第六章激励保障制度
第三十二条小学已推行起强悍而建立的推动师生综合素养增加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制度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师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制度。在激励制度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中学生奖学金和国外外团体以及个人捐款成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制度中设有国家助学借贷、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贴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善心团体及个人成立的助学金。
#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有关南京工科学院城市大学的招生状况参看《大连工科学院城市大学今年招生章程》。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发布后,如遇部份省市会考招生新政调整,则我校将按照当地相关新政制订相应的投档新政,并另行发布。
#
第三十五条有关南京工科学院硕士生招生具体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陆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网址:),投档结果及投档通告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入上述网站查询。讷河学校的招生具体资讯也可咨询讷河学院(咨询电话:-,网址:)。学院纪检监察部委申述举报电话:-。
#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 #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南京工科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