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13名财政全部补助人员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本改办发〔2022〕1号)的规定本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中心实际,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意,核定13名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面向市、县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选调。 #
一、选调对象及相关待遇 #
为我市、县属事业单位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部补助或财政部分补助人员。原保留参公身份人员本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后身份继续保留。市医保中心仅限市属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溪县分中心限市、县属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
二、选调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男年满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满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四)报考人员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选调岗位为管理岗位13个,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名时详见《今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
报名时间:今年4月14日至今年4月16日 #
报名网站:公开选调岗位信息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