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0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3日止

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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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0〕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8、19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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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考场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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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12个专业中(以下简称12专业)选择1个专业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选报。 #
(一)申报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或专业考试的条件见附件2;
(二)申报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基础或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见相关专业的考试实施办法(可参阅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政策法规”栏目里的相关文件)。 #
三、考试报名办法
我区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
(一)网上报名方法与时间 #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起至7月23日止,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报名,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才能参加考试,我区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
1、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
3、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1)首次报考考生需提供《报名表》2份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续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2份及往年中任一年的准考证,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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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报考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对照有关的报考条件,提供能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的工程项目结构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
4、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
5、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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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科目缴纳考试费用。 #
(一)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4]102号核定的标准收取: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80元,共160元,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0元,共300元;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0元,共300元。 #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78号、桂价费字[2004]13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520元;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 #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9]26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4元,每个专业共12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78元,每个专业共312元。 #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168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费85元,每个专业共17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95元,每个专业共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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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费用请在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时一次交清,现场缴费采用各银行终端机刷卡方式进行。交纳考试费用需转账的单位,可按如下账号办理转账手续。 #
收费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开 户 银 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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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5001604655050700783 #
费 用 名 称: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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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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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各专业考试所需的《报名表》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二)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务必下载《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附件3)进行阅读。 #
(三)进行了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人员,请于9月8日后自行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有本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四)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
(五)如发现报考人员在申报考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则立即取消其参加的考试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同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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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p#分页标题#e#(七)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严禁携带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八)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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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目录(附件4、5、6、7、8)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或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下载。 #
(十)考试报名及下载准考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
1、网上报名及准考证下载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211,5841400 #
2、资格审查咨询联系电话:0771-2260161 #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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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度全国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
4. 2010年度全国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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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
6.2010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
7.2010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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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
广西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各市住建委(局)、人事局,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本委办存。
广西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印发
(共印360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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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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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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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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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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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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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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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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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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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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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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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
年 限
|
# |
本
专
业
|
结 构 工 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9年
|
#p#分页标题#e# |
建 筑 工 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9年
|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年
|
2008年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p#分页标题#e# #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6年
|
6年
|
1991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通过评估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6年
|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3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8年
|
2002年
|
12年
|
1985年
|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
年 限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8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7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6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6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1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0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2项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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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1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附件4: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
1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
1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2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2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2.《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4.《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p#分页标题#e#
2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8.《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9.《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30.《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
31.《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2.《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3.《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
3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36.《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93)
37.《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5.《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
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9.《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5: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9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15.《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19.《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2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007)
2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2.《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
2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J125-2001)
2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J126-2001)
25.《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05)
26.《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7.《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p#分页标题#e#
3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3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J256-2003)
3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
36.《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3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3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3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1999)
40.《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4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二、法律法规类
1.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主席令(九届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
7.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8.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9.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10.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2.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13.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4.建市〔2009〕10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龚晓南主编:《地基处理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4.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附件6:
一、环境标准与规范类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代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3.《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代替《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1)
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代替《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1997)
5.《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371-2009)
6.《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 564-2010)
7.《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8.《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
9.《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
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11.《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J75-1984)
1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13.《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35-2008)
14.《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434-2009)
二、法规与政策类
1.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 #
3.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附件7: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替代标准号 |
一、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
1
|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
|
SL429-2008
|
|
2
|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
|
SL430-2008
|
|
二、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
3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
GB50487-2008
|
|
4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
SL373-2007
|
|
5
|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
|
SL345-2007
|
|
三、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
6
|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
SL447-2009
|
|
7
|
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
SL448-2009
|
|
8
|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SL449-2009
|
|
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
GB/T22490--2008
|
SL387-2007
|
10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
GB/T16453.1~6-2008
|
GB/T16453.1~6-1996
|
11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
GB/T15774-2008
|
GB/T15774-1995
|
12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
GB/T15773-2008
|
GB/T15773-1995
|
13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
GB/T15772-2008
|
GB/T15772-1995
|
四、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
14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
SL290-2009
|
SL290-2003
|
15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
SL440-2009
|
|
16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
|
SL441-2009
|
|
17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
|
SL442-2009
|
|
附件8:
一、规范和标准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编号
|
|
|
安全阀的一般要求
|
# GB/T12241-2005 |
国家标准
|
||
2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GB/T2589-2008 |
国家标准
|
|
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96 |
国家标准
|
|
4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 GB50058-92 |
国家标准
|
|
5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
|
GB50160-92 |
国家标准
|
|
6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35-97 |
国家标准
|
|
7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
# GB50316-2000 |
国家标准
|
|
8
|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
GB5044-85 |
国家标准
|
|
9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GB50028-2006 |
国家标准
|
|
1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
|
# GB8978-1996 |
国家标准
|
|
1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06 |
国家标准
|
|
1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
GBJ87-1985 |
国家标准
|
|
13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 GBZ 1-2002 |
国家标准
|
|
14
|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
HG20660-2000 |
行业标准
|
|
15
|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
HG/T20667-2005 |
行业标准
|
|
16
|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
# SH3024-1995 |
行业标准
|
|
17
|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
SH3063-1999 |
行业标准
|
|
18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
TSGR1001-2008 |
||
19
|
#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劳部发(1996)140号文 |
||
20
|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 |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文 |
||
21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
GB50073-2001 |
国家标准 |
|
说明:1、 标准、规范有效版本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0月31日。
2、 由于注册化工工程师涉及的执业范围较广,本清单只包括了涉及安全、环保、防火和通用的主要标准。
二、设计手册和参考资料
1、时钧 等编《化学工程手册》(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1996年
2、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编 《化工工艺设计手册》(第三版)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
3、王松汉 主编《石油化工工艺设计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4、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二)
HG/T20570.1-20570-95(二)
5、《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劳动安全卫生》编制要求:
《建筑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6年公安部30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文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2006),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年劳动部第3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