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区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

上海考区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依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告》(卫考办发〔2022〕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告》(卫人才发〔2022〕95号)要求,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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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体制变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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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教协同逐步推行医学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3〕6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教协同逐步推行医学教育变革与发展推行方案的通告》(津政办函〔2023〕126号)有关规定,硕士及以上文凭结业生出席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出席高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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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中央规避灾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逐步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若干举措的通告》(国发明电〔202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脑炎灾情防治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告》(人社厅发〔2023〕23号)相关要求,出席新冠脑炎灾情防治的一线医护人员,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提早一年报送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荣获省处级以上嘉奖奖励的,晋升高中级职称可以直接报送出席考试。上述享受提早报送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新政降价。
(四)凡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早一年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西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型的考试。 #
(五)2023年度报名人员,其文凭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限均截止今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考取现岗位专业类型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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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文凭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委认可的正规高校结业文凭或学位。在估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资格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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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迁往外科学专业、结核病学迁往感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划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划归妇产科和肛肠眼科专业;将西医护理迁往护农学专业,同时所有护农学专业考试中,相应提高西医内容。目录上将取消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相应专业报考人员请提早做好报名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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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考取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考时递交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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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目成绩推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课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课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估算。已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份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考出席剩余课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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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取西医护农学(高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高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型的人员通过部份课目的,在2024年考取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课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三年内通过四个课目的为考试合格,给予领取2024年考取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根据《港澳台市民居住证办理领取方法》(国办发〔2023〕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侦部等25部委关于印发〈外国人在美国永久永居享有相关待遇的方法〉的通告》(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台湾、澳门、台湾市民以及持有美国《外国人永久永居证》的英籍人员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北京市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负责。考试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应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初审。 #
二、报名形式、时间及程序 #
(一)报考模式 #
考试报考采取手段为网上预报考和线上初审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预报考 #
考生本人于今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美国卫生人才网,以下简称“国家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考,考生在正确选择“报名地市(考点)”后,须精确填写“网上确认机构(报考点)”项(见附件2:《天津考区网上确认机构一览表》)。
考生网上预报考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送信息,并将报考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信息递交后,复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送表》(以下简称报送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委初审签章。《申报表》原件根据单位要求进行上交或个人存留,适于考试通过后存入个人档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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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确认机构(报考点)线上初审确认
各“网上确认机构(报考点)”应于今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5日(不含节假日)其间完成考生的线上报考确认工作。考生逾期未递交报考信息(未上传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递交补充信息(未上传补充材料)的视为自愿舍弃考试资格。 #
(四)报考地市(考点)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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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机构(报考点)”确认完成后递交“报名地市(考点)”进行重新初审。 #
“报名地市(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月3日(不含节假日,详细时间以考点安排为准)。 #
(五)考区复审 #
“报名地市(考点)”审核完成后递交考区,考区进行复审。 #
考区复审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6日(不含节假日,详细时间以考试中心安排为准)。 #
(六)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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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网上交费2024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全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2023年2月17日至28日,自行登入国家卫生人才网()报考系统,根据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交费。 #
网上交费逾期不再缴纳,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愿舍弃考试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出具所缴考试费收据,请于3月2日17:00前电话预约,并于3月3日13:30-16:30到考试中心发放,逾期不再申领出具收据事宜。 #
(七)复印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23年4月6日至23日期间登陆国家卫生人才网(),自行复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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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有关事宜 #
1.报考、缴费其间如遇问题请咨询相关考点,电话参看附件1(拨通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
2.请各有关单位和考生紧密关注国家卫生人才网()和上海卫生人才网()以及官方陌陌公众号“天津医学考试网(-1993)”查询考试相关事宜,并下载《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单位同意报名备案表》。 #
3.考生必须按《天津考区网上确认机构一览表》准确选择相对应的“报名地市(考点)”及“网上确认机构(报考点)”,填错将难以完成确认。若填错,考生可撤消递交报考信息自行更改后再度递交,如有疑惑可咨询各级报考机构。 #
三、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
(一)历史考生需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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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考生是指:今年上海考区考试未通过(今年除缺课、违纪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考取专业、报考级别等无变化者。 #
2.历史考生只需上传: #
(1)今年度考试《成绩单》;
(2)《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单位同意报名备案表》盖章版(见附件1) #
(二)新报考考生需上传材料
1.《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单位同意报名备案表》盖章版;
2.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文凭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委指定的高等教育文凭认证机构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文凭认证报告》;
3.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士)考取高级(师)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上传高级(士)资格证书;报名高级的人员须上传高级(师)资格证书,其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上传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资格类型)和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考取护理相关专业的人员,应上传护士资格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和护士执业证书(包含证书取得时间、执业地点); #
4.一线人员报送,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一线医护人员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荐函》(见附件2)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上级总监部委私章; #
5.因工作岗位变动,考取现岗位专业的人员,在《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单位同意报名备案表》单位初审意见栏中标明“从事现岗工作期限”; #
6.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或企事业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2024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如:医护室、保健室)人员,须上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7.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师、护师,提早一年报名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专业高级资格的,应在《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单位同意报名备案表》单位初审意见栏中标明“同意提早一年报送全科医师(社区护理)高级”; #
8.硕士及以上文凭结业生出席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直接报送高级职称考试,须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
9.具有硕士学位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学硕士文凭、学士学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三年的,考取临床、口腔、中医主治医师,还须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
10.台湾、澳门市民申请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应上传本人身分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相应专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的证明;大陆市民申请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应上传《台湾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相应专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的证明;英籍人员申请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应上传《外国人永久永居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委认可的相应专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期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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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课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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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农学高级(师)专业选用纸笔作答形式进行考试,详细安排如下: #
考试课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4月15日 #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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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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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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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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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8个专业选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考试,详细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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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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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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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16、22、23日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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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12:15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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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计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纸笔专业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5元,人机对话专业考务费为每人每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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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单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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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护照号登陆美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复印。
七、在津部队卫生人员报考安排
部队卫生人员不施行网上报考及交费,由在津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考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部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
(一)接收报考数据时间:
2023年2月1-3日、6-7日(早晨9:00-11:30;早晨1:30-4:30) #
(二)递交报考数据需携带的材料 #
1.团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 #
2.考生信息汇总的《报清册》电子版(excel格式); #
3.考生电子相片(要求白底,须经过脱水印处理并使用网报相片批量初审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命名格式为:“证件编号.jpg”;
合格相片统一放进一个文件夹内并进行压缩,命名方法为:单位名称+考生相片; #
4.《军队卫生人员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信息统计表》; #
5.《军队卫生人员出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初审清册》;
6.收取考试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