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嘉兴市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2嘉兴市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范围和对象
嘉兴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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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2. 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为人谦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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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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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 #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
3.报名地点: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中共南湖区委宣传部办公室1633室,联系电话:82838063。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将取消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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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
笔试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6人,按实际人数(须2人及以上)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
(四)考察 #
面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区委宣传部组织进行。 #
(五)办理转任手续 #
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838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