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章程(三)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学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投档规则 #
第六章投档复查标准 #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
第八章计费标准 #
第九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申诉与监督
#
第十一章附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夏日会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执委会有关规定,结合小学招生工作实际状况广东二本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小学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家长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中学概况 #
第三条中学名称:山东财经学院
第四条小学国标代码:10592 #
第五条中学地址: #
上海分校:北京市罗湖区仑头路21号;邮局编码: #
中山学院:广州市从化区云东海街道学海中路1号;邮局编码:
#
第六条小学部份专业四年在深圳分院或广州分校学习,部份专业采取“1+3”或“2+2”的学习方式,即第一学年在广州分校学习,第二、三、四学年在成都分校学习,或第一、二学年在广州分校学习,第三、四学年在成都分校学习。
#
第七条办学层次:硕士
第八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
第九条办学类别:脱产 #
第十条学院总监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学院学籍,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授四川财经学院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转学师生,视详细状况领取肄业证书或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二条小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学校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执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执委会有关普通大学考试招生新政,负责制订中学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详细施行,协调解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中学招生办公室为中学招生执委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的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苛违反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委和社会的监督。 #
第十四条小学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委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纪检监察室履行专责监督,共同对招生工作推行全过程监督;在投档其间创办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十五条小学投档批次在广州省为硕士批次;其他省市的投档批次以各生源省(区、市)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第十六条小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硕士招生预留不少于专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适于生源品质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须要提高计划等问题。
#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七条中学秉持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制度,严苛违反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投档新政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
第十八条在各生源省(区、市)招生执委会根据普通类(历史类/工科类、物理类/工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等)分别划定的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分类投档。
第十九条报名我校的四川省考生,记入会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课目对应的3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课目须合格。详细要求以各生源省招生投档工作文件为准。 #
第二十条在推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小学可依照各县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垂直志愿录取规则及生源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列。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最低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状况下,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小学投档原则择优投档。在推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已录取至我校的普通类(历史类/工科类、物理类/工科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状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工科类、物理类/工科类)专业分档时,按照各县(区、市)录取规则出档后,根据“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即按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没有总分排位省市,在会考总分(含新政加分)相同的状况下,按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成绩的排列次序为:工科类为英语、文科综合、文科英语、外语;工科类为工科物理、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
在内蒙自治区投档原则单列,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原则。
#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联考专业分档时,按照各县(区、市)录取规则出档后,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录取至我校的广州生源考生,按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州省生源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会考成绩×2.5×60%。录取至我校的广州省外生源考生,按我校估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先安排综合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州省外生源考生综合分=会考文化课成绩(含新政加分)×40%+艺术术科会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根据艺术术科会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 #
对未明晰艺术与设计类录取规则的省市,均依照我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哲学专业在会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会考(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投档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录取至我校的考生,广州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哲学专业按考生录取总分的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择优投档,考生录取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会考成绩×2.5×40%;广州省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哲学专业按文化课总分(排位分)排行从高到低,择优投档,文化课总分(排位分)相同时,术科会考(统考)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
第二十五条播音与主持美术专业按照各县(区、市)录取规则,在会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会考(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投档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投档要求的基础上,录取至我校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分的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择优投档,考生录取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会考成绩×2.5×40%,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术科会考(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 #
第二十六条高水平运动队的投档广东二本大学排名及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各县级招生执委会及中学有关规定执行,详细见《广东财经学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考生所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高调剂到同一高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虽然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八条我校公共英语教学为英文,非德语葡语考生需谨慎报名。
#
第二十九条我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主要选用英文葡语讲课,非德语葡语考生需谨慎报名。
#
第三十条有关加分或照料投档新政,按各县(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分分值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档。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县(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我校在进行选考课目变革的省(市)招生时根据发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依照该省(市)发布的方案及有关方法执行。
#
第三十二条台湾免试生、澳门保研生、台湾免试生、华侨港澳台师生联招、定向生、内地云南班和大陆甘肃班的投档,按教育部及小学相关规定执行。
#
第六章投档复查标准 #
第三十三条小学投档考生的复查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中考成绩达到投档标准,给予正常投档。 #
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养的详细要求参看相关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为根据,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查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给予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第三十五条经学院秋季会考招生投档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收取费用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师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检查。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
新生入学体检相关工作按浙江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计费标准 #
第三十七条小学费用标准按《关于调整公立普通大学费用的通告》(粤发改售价〔2023〕367号)和《关于山东省普通大学学分制计费管理方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发布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执行。 #
我校按学分制缴纳费用,师生在正常修学期限内完成学业时,年平均费用标准为:工科类费用5510元/生·学年;工科英语体育类费用6230元/生·学年;美术类费用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1600元/生·学年。 #
第三十八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计费包含费用、专业轮训费和住宿费。 #
第九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
第三十九条国家助学借贷、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申诉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