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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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现对本次相关招聘岗位作如下调整(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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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调整表 #
201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