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2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安排,决定组织2012年度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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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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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以县(区)为单位按某一专业类别(以类别代码区分,下同)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2012年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经过省统一笔试后,再由所在县(区)按各个专业类别组织选岗或统筹调剂。 #
二、招聘计划
我市乡镇卫生院今年计划招聘89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怀远县42人、五河县40人、固镇县3人、禹会区3人、淮上区1人。 #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2012年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统一考试后按照此表选岗。 #
三、招聘对象 #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
(三)应、历届医药类、财会、计算机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四)护理、检验专业中专毕业生。 #
四、应聘条件 #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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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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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
(三)现役军人; #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八)本省已在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的在职在岗人员。 #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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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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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26日9时至3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p#分页标题#e# #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具体的专业类别(按类别代码报考),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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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县(区)卫生局、人社局要安排专人值班,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应聘条件和招聘专业类别规定的具体条件要求,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网上审查、咨询(政策、考务)服务等工作,并确保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要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3月30日18时前,各县(区)完成所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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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进行改报名;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30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别。 #
(三)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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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1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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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21日至4月23日期间,到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国货路79号)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2年 4月18日至2012年4月20日,应聘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四)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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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省统一招聘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20分。 #
笔试时间: 4月22日上午8:00-9:00公共科目考试,考《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财会、计算机专业的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9:30-11:30专业科目考试(具体科目见附件1)。 #
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本次招聘各级人社、卫生部门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总分100分为全市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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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资格复审与择优选岗 #
现场资格复审和择优选岗工作由县(区)人社局、卫生局共同负责,在实施前县(区)两局拟定资格复审及选岗实施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卫生局审核备案后另行通知。 #
资格复审及择优选岗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在本市范围内统一。选岗工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各乡镇卫生院的用人需求,同时应兼顾考生意愿,将更多人员聘用到合适的岗位上。#p#分页标题#e# #
各县(区)卫生局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专业类别以1:1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审查和选岗的人员名单。 #
出现同分情况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科目仍同分,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学历、资格均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
资格复审及选岗后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
(六)统一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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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和选岗工作完成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局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调剂选岗。调剂选岗的通知在市人社局、卫生局网站上公告。 #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人选。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八)签约聘用
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卫生局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各县(区)人社局及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乡镇卫生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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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惠政策 #
按照《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
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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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bbhrss.gov.cn)、蚌埠市卫生局网(www.bbswsj.gov.cn)及各县(区)相关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552-312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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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0552-3112953,313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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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考试中心0552-2056631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监察室0552-2043071 #
市卫生局监察室0552-3132033 #
附件1:《2012年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 #
附件2:《2012年蚌埠市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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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咨询电话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