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宿豫职教中心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2011年宿豫职教中心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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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
(二)近三年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
(三)年龄在 28周岁以下( 1983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
(四)专业对口 ;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六)无计划生育问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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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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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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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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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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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
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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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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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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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及旅游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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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上餐饮宾馆管理经验,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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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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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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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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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上数控工作经验,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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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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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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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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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上汽车企业工作经验,其中钣金方向 1人,喷涂方向 1人,汽车维修管理 1人;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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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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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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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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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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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相关履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 ,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 2寸照片 3张。体检前还需提供当地县(区)计生局出据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前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 : 6 月22 日-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30)。
报名地点 :宿豫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说课和答辩)和专业加试两部分,面试和专业加试同时进行,分值各为 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 50%(说课和答辩各占一半),专业加试成绩占 50% ,最终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和专业加试均需在合格分以上 )。
面试和专业加试时间: 7月 2日上午 8: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根据面试和专业加试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考计划的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计生等原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为 7月 6日,上午 7:00在区教育局大楼前集中。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天。
(六)聘用
对公示通过人员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办理具体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 3年,其中聘用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试用期 6个月、聘用本科学历人员试用期 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得交流,实行定期考核,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交流,并予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
依据相关政策,被聘用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同类人员的待遇。
七、组织与纪检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527-84492501 84492502 84492503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4465077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二 〇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