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山 西 省 教 育 厅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晋教人[2011]19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精神,现就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1年我省拟招聘特岗教师2379名,其中国家特岗教师1879名,省特岗教师500名。各设岗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山西毕业生网公布的设岗县设岗学校分学科特设岗位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程序和办法
按照《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本次报名及初次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资料、查询初次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8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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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网址: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com.cn)
3、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9日—29日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
5、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岗县负责审查报考本县特设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照片不符合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县一所农村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修改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各设岗县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照片规格和要求。凡用手机拍摄或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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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期间,山西毕业生网每两天公布一次空岗名单,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选报时参考。
(4)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设岗县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6月7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准考证。
2、面试时间:笔试评卷工作结束后,即可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但应于2011年7月10日前结束。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进行。
(2)笔试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审验参加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时,市和各设岗县必须派专人严格审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网上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备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严格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务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务于7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11年7月23日—29日在山西毕业生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15日前完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20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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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工作要求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选派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岗教师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今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中关于特岗教师招聘经费的统筹办法,安排好今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各地实施“特岗计划”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人事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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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徐岩章
联系电话: 0351-3040164
传 真: 0351-3046863
电子邮箱: qishut@163.com
附件:1、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
2、2011年国家“特岗计划”分配表
3、2011年省“特岗计划”分配表
4、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5、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聘特岗教师一览表
6、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违约、辞退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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