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通知

2011-05-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通知

#

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0〕165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11年我市各区县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

(一)2009年至2011年本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二)2009年至2011年本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

二、应聘条件 #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

(二)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

(四)应聘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三、招聘方法

#

招聘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试教或说课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

#

笔试的主要内容: #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

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

笔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区县确定。笔试的命题、评卷等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 #

(二)面试

#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

#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函数为:(1)Y=3X(1≤X≤5);(2)Y=2X+5(55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由各区县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施行。考官组成员不得少于7名,其中主考官1名,由用人单位选派,其他考官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专业人员2:1:1:2的比例搭配,考官组中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占50%以上。面试具体操作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研究确定。

#

四、聘用 #

各区县根据招聘新教师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并按《实施细则》组织体检、考察工作,最终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后予以聘用。 #

其中,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拟聘用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新教师,由区教育局初审,经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上报材料包括《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聘用新教师名册表》(见附件1)一式2份(须加盖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公章)并附电子文档,《汕头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附件2),有关个人材料(包括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成绩表、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名册表》(见附件3)一式1份。

#

非中心城区(即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拟聘用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新教师,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区县人社局审定后,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聘用新教师名册表》(见附件1)一式1份并附电子文档,《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名册表》一式1份(见附件3)。 #

五、工作要求 #

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招聘方案在招聘公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各级教育局、人社局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方案,规范公开招聘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各区县在招聘新教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招聘新教师工作应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工作总结连同笔试试卷(样卷)、面试安排表以及评委名单等于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

市直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招聘新教师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stedu.net)上下载。

#

附件:1.《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聘用新教师名册表》
2.《汕头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3.《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名册表》  #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