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黔东南州三穗县机关公开遴选26名工作人员
        2012黔东南州三穗县机关公开遴选26名工作人员
   为深化干部人事轨制更始,形成精采的人才流念头制,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增强和改良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组通〔2010〕3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抉择在全县机关事业单元公开遴选部门工作人员到县平易近族事务局、平安出产看管经管局、工业信息化局、河山资本局、交通运输局、进口和打算生育局、水利局、财政局、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遴选工作顺遂进行,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头签字向下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尺度,按照“公开、平易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凸起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有关部门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成立以县人平易近政府分管率领为组长的遴选工作率领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率领,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元按有关划定的前提、轨范和体例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打算和职位  # 
   (一)遴选打算 
   本次打算遴选工作人员共26名,此鱿负县平易近族事务局2名、平安出产看管经管局2名、工业信息化局1名、河山资本局3名、交通运输局3、进口和打算生育局6名,水利局2名、财政局3名、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4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三穗县机关事业单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前提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行政、事业单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前提。 
   (二)遴选前提 
   1、政治素质好,果断拥护和当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律例; 
   2、勤恳敬业,品行划定礼貌,工作能力强; 
   3、近年年度查核均为称职(及格)及以上;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前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前提,身体前提合适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划定; 
   6、具有以下气象之一的,不得加入遴选:  # 
   ①受处分时代或未满影响刻日的; 
   ②正在接管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犯罪式尚未终结的; 
   ③法令、律例和政谋划定的其他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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