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旗下网站房源发布的通知,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用户需知

根据《网络安全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商业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南京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要求《房屋挂牌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人行为》和《南京市租赁办关于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我公司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挂牌发布工作在其网站上,相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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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登记证》。在在线平台上发布待售或出租的房产。 #
2、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照《关于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方可办理房屋租赁业务。将其发布在我们公司的每个网络平台租赁物业上。 #
3、代理机构未取得《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登记证》、经纪机构发行人未取得营业执照、代理机构未登记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的,我公司将暂停其房源发布资格。 #
4.个人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出售、出租房屋时,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必须与信息发布者身份一致,方可在以下任一平台发布房屋:我们公司的在线平台。 #
请各相关用户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秩序,加强管理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诚信经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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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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