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莞城义务教育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一、初一招生对象
(1)具有管城区户籍并在管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
(2)具有东莞市户籍且在东莞市以外地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东莞市就读初中(简称“返莞学生”)。
(3)父母一方为小学毕业生,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境实施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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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东莞市人才卡》且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明晰房屋的小学毕业生。
(5)父亲或母亲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且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明晰的住房的小学毕业生。 #
(6)台湾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为台湾户籍,在东莞工作。
(七)符合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安排的小学毕业的华侨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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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经万城市安排的军人子女、公安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九)户籍非东莞市的小学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在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获得过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且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明晰的房屋。 #
(10)符合东莞市其他优惠录取政策的小学生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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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我国内地非东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在东莞申请积分入学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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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一入学手续 #
东莞市小学毕业生入读初中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具体流程如下: #
1. 网上报名 #
1. 注册时间 #
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3日17:30 #
2. 注册地址 #
(電腦版??) 網址: #
(手机版): “东莞市智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爱广州之家”微信公众号、“爱广州之家”APP。 #
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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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家长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审核结果不准确,影响志愿申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2)网络报名期间,所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络报名结束后,招生平台将关闭,不再接受网络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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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期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在线查询并“确认”初审结果。家长在线“确认”初审结果后,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及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方可填写志愿申请表。
2.初审结果审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9:30—2024年6月5日17:30。初审不合格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应按照审核须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审核通过后应于申请期限结束前登录招生平台完成申请。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将无法提交后续申请并被录取。
(三)志愿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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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充时间 #
2024-05-29 9:30 - 2024-06-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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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灌装操作
(1)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招生对象条件、需报考户籍地公办学校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在“志愿类别”栏勾选“报考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报考乡镇街道”-“莞城街道”。由于莞城小学升初中实行电脑分配,因此填报志愿时无需填写初中具体名称。 #
(2)符合(3)至(10)类招生优惠政策要求,申请政策优惠名额的小学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填表时在“志愿者类别”栏勾选“申请政策优惠名额”,选择“广州街道”,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优惠政策名称。
(3)符合招生制度第(XI)类要求申请积分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在“申请类型”-“积分入学”中选择“广州街道”,下拉选择积分入学学校“东莞市科苑中学”。 #
(4)符合(一)至(十)多个招生类别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考东莞市公办学校,只需选择一个报考类别,向东莞市政府提交入学申请,计算机分配学位时只分配一个分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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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对象属于第(一)至(十一)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报考,可同时在招生平台上填写其他类型学校。“民办学校”类别下,最多可选择3所民办学校。 #
4. 现场文件审查 #
符合四、五、六、九、十类招生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请于2024年5月31日至6月4日正常办公时间内,携带全部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2楼202室基础信息科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东莞市政府大院2号楼)。其余类别由相关部门审核,并将名单或审核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基础信息科,家长无需到市教育局现场递交审核材料。 #
(五)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
市教育局将根据相关部门数据对接结果及现场数据审核结果对报名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1)至(10)类小学毕业生可参加东莞市小学升初中“电脑分配”;积分录取的(11)类小学毕业生,按积分制招生名额及学生积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审核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录取,不予分配名额。
三、初一招生办法
根据今年东莞市“小学升初中”学位供求情况、现行管理体制及历史沿革,将核准的(1)至(10)类小学毕业生,通过“电脑分配”方式随机分配至东莞中学、东莞科苑中学、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就读。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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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配方式 #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科苑中学及东莞中学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外国语学校一年级将小学直升初中生安排入学后剩余的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东莞市内各小学(其中第二批招生对象“在东莞市街道外学校就读的东莞户籍小学毕业生”合并为一所东莞市小学,简称“返莞类”),再通过“电脑分配”的方式分配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科苑中学、东莞中学及东莞外国语学校。 #
2. 座位分配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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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 #
2024年7月3日下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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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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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
(三)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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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小学为单位,对每名拟分配的小学生毕业生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一个“分配号”,以此号作为分配依据,再由摇号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码”。按照“分配号”与“起始码”相结合的原则2024东莞市可园中学,按照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科苑中学、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分配给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量,依次排列这四所中学的录取分配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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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莞城小学分配顺序为:莞城中心小学、莞城合阳小学、莞城建设小学、莞城实验小学、莞城步步高小学、莞城阮永小学、莞城运河小学、莞城英文实验学校、莞城平乐坊小学、回归广州式。 #
3.分配过程将接受市教育局、东莞市教育管理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媒体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
四、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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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城区小学升初中衔接的其他问题
1.关于东莞市非东莞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问题。 #
东莞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中,非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如需返回户籍地公立学校就读,可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勾选“报考户籍地公立学校”,选择对应的园区、镇、街道。请该类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户籍地小学升读初中的条件和流程,并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 #
2、关于非东莞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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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东莞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包括非东莞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莞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按照《东莞市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实施方案》(莞府【2023】27号)规定时间,登录招生平台报名、填写积分入学申请,按报名地提供的积分入学名额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东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同时报考民办学校,可在填写申请时在“志愿类别”栏勾选“报考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
3.关于东莞户籍学生小升初中补报名问题。 #
莞城户籍学生户籍审核时间为网络报名截止日(即截止2024年5月13日17:30)。在此日期后已迁入莞城的学生,以及截止时间后未报名或已迁入莞城的莞城户籍学生,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内,携带个人书面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2楼202室办理补报手续。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请,此类学生不参加“电脑分配”,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安排。补报期结束后,2024年秋季学期不再受理新迁入莞城户籍学生的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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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东莞市小学生同校读初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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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胞胎/多胞胎可就读同一所学校。如双胞胎/多胞胎在东莞市小学升初中电脑分配后未能考入同一所初中,需要申请就读同一所学校的,可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内向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2楼202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双胞胎/多胞胎的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市教育局将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A.双胞胎/多胞胎就读同一所小学(“返莞”类型)的,视为一所小学,随机分配号后的双胞胎/多胞胎学生将转入随机分配号前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的录取学校。 #
B.如双胞胎/多胞胎就读不同小学(返莞的双胞胎/多胞胎就读同一所小学),则以小学分配顺序为依据,后分配的双胞胎/多胞胎转入先分配的双胞胎/多胞胎入学学校。
(二)兄弟姐妹同校入学。东莞市初一新生经电脑分配后,如不能与目前就读东莞中学、东莞科苑中学、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即其兄弟姐妹现就读初一、初二)的兄弟姐妹同校入学,可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正常办公时间内,以个人书面形式,携带兄弟姐妹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东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将根据名额情况统筹安排。
(二)关于东莞户籍非入学年级学生转学问题
凡在莞城区户籍、初一、初二的初中学生2024东莞市可园中学,如需转入莞城街道市属公立初中,应于2024年7月29日至31日正常办公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书面申请,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2楼202室办理转学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此类转学申请无需网上报名。莞城户籍转学学生学位安排由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协调。 #
本方案由东莞市教育局、莞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后续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
附录 #
1.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现场审核材料清单 #
2.东莞市接收台湾学生申请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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