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复试录取办法解读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3]2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司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达标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
1. 工作原理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定、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2. 工作组织 #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查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督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督导学院落实政策、计划,按照细则和规定开展工作,并负责与宣传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确保复试期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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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培养单位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核组,负责联系考生、审查其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并成立复试督导小组,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院系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该学院全部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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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考分数线 #
1.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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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专业) #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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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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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01]
333
四十七 #
71 #
经济学[02] #
338 #
四十七
71 #
法律[03]
351
四十七 #
71 #
文献[05] #
365 #
55 #
83 #
科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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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41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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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08] (不包括力学[]、热能工程[]和软件工程[])
273
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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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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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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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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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 热能工程[]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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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
53 #
管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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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49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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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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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法律(非法律)[], 法律(法律)[] #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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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
71 #
翻译[0551]
365 #
55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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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08](不含机械[]智能机器人与流体传动控制、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①工程电介质②电力设备绝缘材料及测试③电气设备绝缘检测与诊断④气体放电与等离子体⑤高电压应用新技术方向、电气工程[]①电力电子技术及应用②电力拖动应用技术方向) #
273
三十七 #
56
机械[] 智能机器人及流体传动控制 #
285
三十七 #
56 #
计算机技术[] #
298
三十七 #
56 #
软件工程 #
295
三十七 #
56 #
电气工程[]①工程电介质②电力设备绝缘材料与检测③电气设备绝缘检测与诊断④气体放电与等离子体⑤高压应用新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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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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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电气工程[]①电力电子技术及应用②电力传动应用技术方向
310 #
三十七
56
会计[] #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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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104 #
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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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43
86 #
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208 #
43 #
86
工商管理[](兼职)
162 #
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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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工程管理[](兼职) #
176 #
43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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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初试任意一门科目成绩在A-level成绩要求下低于国家线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成绩在A-level成绩要求下低于国家线10分以内(含10分),单门科目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
4.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服务”等专项计划并完成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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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数量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复试基准。 #
4. 调整 #
1. 调整的基本情况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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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试成绩(含加分)达到转学地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转学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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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整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项目的考生,须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及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项目复试成绩要求。 #
(二)调整及录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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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按学校公布的调剂安排在系统中填写调剂意愿,每次调剂系统开通时长不少于12小时,考生意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
2.学校将按照插班基本条件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选名单,不以考生提交插班申请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作为选拔依据。
3、学校将通过转学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转学复试资格。同意转学的考生将按照所报考院校的要求参加复试。 #
4.考生接受待定录取通知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待定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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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审资格审查 #
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考生需要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
1. 候选人签署的《候选人承诺书》。 #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网络学籍核查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学生提供网络教育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
(3)已毕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一张(转学复试考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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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
(六)报考大学生士兵退役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7、初试准考证(选择复试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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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专业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六、复审方式及内容 #
1.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等情况确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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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将通过互联网远程方式进行,主、辅摄像头均采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份平台,复试组专家集中开考,考生采用双摄像头远程坐席考核。 #
3.复审内容及要求: #
复试分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1.专业素质测评,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研究潜力。
考试形式为笔试或面试,考试题目由学院统一制定,考试内容应与《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如采用面试方式,则应全面、公开。面试满分为5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折算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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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专业知识、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判断能力、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情况。满分为35分。个人面试。 #
3.外语能力考核,考查听、说能力以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为15分。 #
4.专业素质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的,每位学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报考会计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中,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插班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
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 #
(五)以同等学力(符合学校课程设置和学业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额外选修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额外选修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笔试(插班考生参加在线远程考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程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额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
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律专业)、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额外考试。 #
(六)复查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
七、总成绩计算 #
硕士学位研究生总成绩由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成绩组成。 #
计算公式为: #
(一)初试最高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第一次考试总成绩÷5×70%+第二次考试总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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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试最高分300分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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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第一次考试总成绩÷3×70%+第二次考试总成绩×30%
8. 入场 #
(一)学校按各专业招生人数分批录取,按总成绩从大到小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全国统考各科成绩排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排序由重考合格的考生替补。 #
(2)复试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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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应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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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届本科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预计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其入学资格无效。 #
(五)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安排体检。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向学校申请请假,学校予以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
九、“卓越工程师计划”复审及录取 #
优先考虑推荐生、第一志愿生,考生须达到支持院校对应专业(方向)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申请专项培养,经相关培养单位复试考核合格,按总成绩顺序录取,直至名额满员。 #
10. 复试安排 #
学校计划于3月30-31日完成第一志愿合格考生的复试工作,调整复试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
11. 信息披露
1.各学院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
(二)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在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3)学校各专业调整名额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平台上公布。 #
十二、复试及录取监督与审查 #
(一)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学院复试督导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现场或视频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移送学校纪委处理。 #
举报电话: -
电子邮件:
(2)招生学院负责向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说明复试结果,并受理考生的申诉。 #
13.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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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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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 #
附录2:候选人承诺书.pdf #
附录3:印度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招生政治审查表.pdf #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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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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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或部门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