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轮训鉴别工作的通告
各企事业单位: #
依照国办发〔2009〕35号文件与财办库〔2010〕7号文件中增强*采购队伍建设,增加*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的精神与*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即将施行实施《采购师*职业标准》。该标准的施行施行标识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轮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根据2023年高级采购师培训,并已即将列入*考试机制这一法治轨道。
为使一线从事企事业单位采购的人员提高其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2023年高级采购师培训,推行“职业化”管理,*职业资格轮训鉴别试验基地(北京)授权进行《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试验轮训项目,于2011年开始在行业系统内推广初级采购师*职业资格(一级)轮训鉴别班,并继续举行采购师*职业资格(二级)轮训鉴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一、培训鉴别对象: #
*采购*、企事业采购与诊所供应以及投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商业、物资及各流通企业经理级以上人员;公司供应链管理者、计划物料部总监、采购总主管、采购经理;牵涉采购与供应领域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鉴别内容、方式:
由*职业技能鉴别学者执委会的采购管理学者依据《采购师*职业标准》设定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系统讲授采购管理的理论与技巧。讲课内容侧重案例剖析,突出实战性。经轮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后,出席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别考试。初级采购师(一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评、专业能力考评、综合评审考评。采购师(二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评。均选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推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
三、申报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
(一)初级采购师(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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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相关工作13年以上; #
2、取得采购师证书后连续出席本员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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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师(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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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相关工作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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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科以上文凭,连续从事本员工作6年以上。 #
四、培训鉴别计费标准: #
中级采购师(一级):5600元/人。采购师(二级):3800元/人。含报考费、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双证证书等成本。吃住自理,统一安排。 #
五、证书颁授: #
经轮训后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荣获《*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上海验印,证书查询网址:),和*职业资格轮训鉴别试验基地证书(基地证书查询网址:),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聘用、待遇、晋级的重要参考根据。 #
六、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北京(详细报到地点另行通告) #
七、以各单位集体组织报考,报考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
身分证打印件、学历证书打印件、相关证书打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近期六寸黑白(红色背景)两寸护照照六张及六寸彩色两寸护照照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