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人民团体、高等小学、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委,各职称行业(专业)经理部委、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有关单位: #
为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大会及市第十二次全会精神,竭力建设人才强市,逐步推进职称体制变革,充分迸发人才创新创业造就魅力,现就本市今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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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评审范围 #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份驻津单位,以下俗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型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均可以出席本市全部27个系列(见附件1)职称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永居身分证的英籍人才,均可报送。对于全面推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通常应在岗位结构比列内举行职称报送评审。 #
(二)高技能人才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推行意见》(人社部发〔2023〕96号)及本市相关规定,报送安装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艺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高校班主任等系列(或专业)职称。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执委会学者库要吸纳一部份有技能工作经历的评审学者,本年度职称评审执委会须起码有1名有技能工作经历的学者参与评审工作。 #
(三)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明晰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告》(津人社办发〔2023〕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中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任命证明直接报送。 #
(四)遭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报送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离休人员不得报送职称评审。
二、评审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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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职称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打算案的社会化职称评审执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执委会(包括联合自主评审执委会,下同)分别负责。报送本市未设评委会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可由业务经理部委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出示《委托评审函》后委托国家部门或外省份相关评委会举行评审,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无效。中央、外省份驻津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委托北京市举办职称报送评审。
三、申报评审新政 #
(一)报送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报送人),应符合《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方法》(津人社规字〔2023〕4号)、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专业)经理部委公布的27个系列职称机制变革的推行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新政规定的报送条件。民营企业安装工程技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每年度发布接受评审的职称专业。安装工程技术系列已设专业但未设评委会和专业评价标准的专业,符合安装工程技术系列正初级评价标准的人员可以报送。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过其博士后设站单位报送副初级职称。同一报送人通常每天只好报送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好报送一次。同一单位报送相似职称系列(专业)相似层级的人员应统一申报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申报。 #
(二)根据省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脑炎灾情防治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告》(津人社办发〔202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构建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长效模式若干举措的通告》(津卫人〔2023〕340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逐步保护关心爱惜医护人员全身心投入灾情防治工作的通告》(津卫人〔2022〕65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灾情防治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报送评审各项新政。 #
(三)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思政课班主任、辅导员和中学校育人班主任的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国家及本市“双减”工作要求,将中学校班主任出席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落实学前教育变革、儿童中学生斜视防治有关要求,学前教育班主任、保健班主任和健康教育班主任可出席相应班主任系列职称评审,校医可出席卫生系列基层卫生专业职称评审。 #
(四)对本市各种企业引入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企业可依据其业绩水平直接报送相应层级职称。其中,与本市企业签署工作合同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超过2个月的柔性引入人才,可在本市按规定报送职称。 #
(五)全市各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应确保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私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成立的职称评委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各行业(专业)经理部委要系统清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新政。各行业(专业)职称评审学者库,要吸纳一定数目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评审学者。 #
(六)用人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保障援派人员、双创人员、科技特派员等享有相应的职称报送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可凭持有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社(职称)部委颁授或授权颁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本市进行职称评聘。
(七)对初级职称推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报送人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的方可报送中级职称评审。对出席数字技术安装工程师培植项目专业技术等级轮训并荣获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报送评审安装工程技术系列数字经济领域专业中级安装工程师。
(八)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本市有关新政规定执行,作为职称报送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对继续教育完成状况推行报送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经理部委逐项对报送人继续教育状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报送人继续教育状况进行抽验,对承诺不实的报送人取消曾经报送资格。
(九)优化职称报送评审服务,推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8081//home),实现网上报送、网上代办、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报送人所有信息和批驳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递交,除某些专业外,不再递交纸质报送材料。报送人、用人单位、主管部委、评委会不再逐项传送纸质报送材料。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图章、社会化职称评委会电子图章和业务经理部委条形码,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
四、时间安排 #
(一)公布评审方案。各行业(专业)经理部委按照本通告,拟定本职称系列(专业)今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内容包括系列(专业)层级、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岗位要求、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等,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于9月30日(礼拜五)前向社会发布。
(二)举行报送推荐。各业务经理部委指导推进用人单位举行职称报送推荐工作,报送人、用人单位、业务经理部委登陆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在线进行报送、受理、审核、反馈等操作。报送人自10月8日(礼拜六)起登陆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补报相关信息、上传批驳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初审材料后举行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模式存留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业务经理部委对所属用人单位递交的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报送材料递交至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业务经理部委的在线初审递交工作应于11月18日(礼拜五)前完成。 #
(三)组织学者评审。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受理业务经理部委递交的材料,并按照报送数量按要求做好报送材料初审、专业考试和学者评审大会等工作。学者评审大会举行7近日应完成评审学者抽取工作,全部评审工作原则上于12月末前完成。本年度新增设的职称专业以及新获批举行自主评审的用人单位,可依照实际状况安排评审工作,评审完成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3月31日(礼拜五)前。推荐应用线上评审机制,落实评委在线承诺、评审意见在线背书、评审过程在线监督、交叉督察等机制举措,保障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权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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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本市学者评审相结合的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可将评审时间安排在本年度考试成绩发布后2023年副高级职称评定,以便于本年度考试通过人员出席评审,评审完成时间可延后至2023年3月31日(礼拜五)前,详细工作安排可由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自行确定。 #
(四)公示通过人员。评审结束后,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应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等媒介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获取职称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发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复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3)交存盘部委归档。 #
各职称自主评审执委会应参照以上时间安排自行安排相关工作,各环节工作均应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完成。初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可比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 #
五、有关要求 #
(一)坚决确保灾情防范安全。各职称工作部委(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肝炎灾情常态化防治工作布署,将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学者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置于首位,在职称报送推荐工作中提高人员集聚。今年职称报送评审工作中原则上选用无纸化报送,鼓励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选用线上模式举办学者评审大会,在本市有本土灾情发生的状况下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学者评审大会,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应根据本市灾情防范要求履行大会报备手续2023年副高级职称评定,并对参会评审学者与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监控。经市人社局备案同意,今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通过时间按今年12月31日估算。
(二)不断优化职称报送服务。各职称工作部委(机构)要着力推进职称新政宣传,运用新政宣讲会、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顾客端等多种形式广泛举办新政讲座、解读,主动对接用人单位需求,积极妥善解决实际问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型态劳动者可从劳动关系所在地、人事档案储存地或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职称报送专门窗口报送职称。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可通过查验劳动协议备案记录、社保登记记录、6个月以上的薪水领取记录等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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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苛落实报送程序。用人单位、业务经理部委、行业(专业)总监部委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四公开”、“双公示”制度,做好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严厉纪律,保证品质。各职称评审执委会要积极探求利用面试、述职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维度评价方法,不断提高职称评审科学性。对通过弄虚造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撤消,并根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方法》(津人社规字〔2023〕4号)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职称报送不缴纳报送人成本,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经费补贴方法(试行)的通告》(津人社办发〔2023〕67号)有关规定,市人社局统一向市财政申请保障各职称评委会的职称评审开销。 #
(四)增强协调确保落实。各职称工作部委(机构)要紧密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落实,根据本通告的时间节点举行工作,做好报送评审各环节的衔接。本年度职称报送周期内,用人单位自主聘请、“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等工作可按原渠道继续向业务经理部委报送。职称报送评审工作中遇见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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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新政咨询电话参看《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4) #
职称评审系统使用咨询电话: #
附件:1.上海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 #
2.上海市职称评审执委会设置表
3.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
4.新政咨询电话表
今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