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甘肃省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院招生执委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会考招生投档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内蒙古农业大学分数线,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小学全称为广东林业学院,是公立统招普通高等中学,部标代码为10733,上级经理部委为广东省教育厅。校本部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普通会考硕士生),邮编;应用技术大学地址为湖南省广元市礼县县文峰北路9号(中职对口招生),邮编。 #
第三条我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追授权,前身为1946年10月争创于成都的国立兽医学校,现为渔业农村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创学院、国家重点建设的中东部百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高水平中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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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新疆林业学院成立招生执委会和年度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新政和规则,讨论决定硕士招生重大事宜。 #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执委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学院硕士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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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严苛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中学纪律监察部委的监督下举办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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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我校根据上级经理部委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统筹考虑结业生就业状况、各省市生源品质、区域经济发展等诱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及各县招生经理部委审定后,通过各县招生经理部委及我校硕士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发布。 #
第八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小学预留计划不少于招生计划总额的1%,适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投档。按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进度和实际录取状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九条我校依据各县(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列。根据垂直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100%-105%;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控制在1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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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有关新政性加分的规定,依照加分后的录取成绩进行投档和专业分配。 #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录取成绩作为主要根据,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课目成绩,相关课目成绩比较次序:文史/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文综(历史)、数学、外语;工科/地理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理综(化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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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宁夏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推行会考综合变革“3+3”和“3+1+2”模式的省市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课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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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我校数学专业仅限大学阶段学习数学的考生补报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英语葡语。但在专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选修英语课程使用英文用书和英文教学,非德语葡语的考生应谨慎补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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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我校对考生的复查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复查检查,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造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我校计费标准严苛执行广东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费用标准: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基地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费用为4300元/人·学年。减去上专业外,其他工学类专业费用为4500元/人·学年,理学、理学类专业费用为4300元/人·学年,管农学、文学及经济学类专业费用为3800元/人·学年。6人间寝室住宿费:900元/人·学年。以上计费标准若有变动,则按相关部委最新批文为准。 #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加强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中学生,推行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机制。
第十七条对取得中学学籍内蒙古农业大学分数线,学习届满成绩合格的硕士结业生,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中学名称为吉林林业学院。符合学位追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电话:-,中学专科招生网:。纪检监督举报电话:-。 #
第五章附则 #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林业学院统招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湖南林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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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县(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经理部委有关新政相排斥,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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