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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上海电力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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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备注:2014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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