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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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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杨浦区 营口路 1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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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沪校区: 宝山区 同济支路 199 号 #

  三、层次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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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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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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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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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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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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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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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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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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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一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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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作专业(临床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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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元----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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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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