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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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具体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习年限:高职专科各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三校生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方向)专业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年;护理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年。 #
6、办学形式:全日制 #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约10.66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约7.06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36万元,图书27万余册。 #
二、计划特别说明 #
1、无男女比例要求。 #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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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
专 业 # |
学制 # |
510107 # |
中草药栽培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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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530304 # |
中药制药技术 # |
三年 # |
530304 # |
中药制药技术(中草药炮制与加工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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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530305 # |
药物制剂技术 # |
三年 # |
530402 #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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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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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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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实务 # |
三年 # |
620404 # |
医药营销 # |
三年 # |
620404 # |
医药营销(药品营销) #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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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4 # |
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 # |
三年 # |
630101 # |
临床医学 # |
三年 # |
6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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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
三年 # |
630108 # |
针灸推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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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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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1 # |
护理 # |
二年 # |
630201 # |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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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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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1 # |
护理(涉外护理) # |
三年 # |
630201 # |
护理(社区护理) # |
三年 # |
630201 # |
护理(口腔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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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30201 # |
护理(英语班) # |
三年 # |
6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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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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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30402 # |
医学生物技术 # |
三年 # |
63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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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实验技术) # |
三年 # |
630403 # |
医学影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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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30405 # |
康复治疗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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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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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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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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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 #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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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407 # |
医学营养 # |
三年 # |
63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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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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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30408 # |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 |
三年 # |
630410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
三年 # |
650301 # |
家政服务 # |
三年 # |
650304 # |
心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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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90104 # |
法律事务 # |
三年 # |
690104 # |
法律事务(医事法律) # |
三年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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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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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退)费等说明 #
1、学费收取标准 #
各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
2、学费的退费办法 #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严格执行辽教[2006]76号文件《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
1、调档比例:120%调档。 #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得报考;任何一眼矫正到4.8但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得报考;其它疾病或生理缺陷考生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3、院校志愿录取 #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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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
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分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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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电话、网址 #
部门: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
电话:024-89800928,89800163;传真:024-89801188。 #
网址:http://www.lzygzy-edu.com ;E-mail:lnwszs@163.com
七、发布招生章程媒介:学校校园网
学校法定代表人:刘庚祥 #
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张庆丰
招生录取部门负责人:张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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