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报名时间

根据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杭人考〔2013〕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9日 | 上午9:00 -- 11:30 | 综合法律知识 |
下午 2:00 -- 4:30 |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
10月20日 | 上午 9:00 -- 11:30 | 企业管理知识 |
下午 2:00 -- 4:30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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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
(二)凡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或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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