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建筑考试 > 房地产经纪人 > 考试动态 >

天津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为4月16日至17日

2012-04-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天津2011年房地产经纪人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为4月16日至17日

#

  参加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17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提交用于制证的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名称、年份、考生姓名、报名序号),并于补交三周后的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证书。

#

责编: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