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与选修课各 60 学时,3 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

2.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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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申请续期注册。继续教育3年内只需参加一次考试并通过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举办一次,可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官网通知。
4、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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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证书原件; #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四)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
5、注册有效期满后二级建造师继续再教育,如需继续执业,应于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
6、注册后,二级建造师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每次复审均需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原则上不少于30学时二级建造师继续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各行业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培训组织由管理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
附加信息: #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后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只有注册建造师才能受聘执业。本文主要介绍二级建造师的初次注册和注册流程。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次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满时,必须办理重新注册手续。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本省范围内有效。 #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门科目参加考试。
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