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指南:申请材料、时间及继续教育要求
申请首次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申请表(附件1-1); #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用人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薪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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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逾期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供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第(二)、(三)、(四)部分的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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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企业应向省辖市或扩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件1-2)及申请人申请表及材料附件。其中,申请注册建筑、市政、矿山、机电专业的,应提交申请表2份及材料附件1份;申请注册公路、水利水电专业的,应提交申请表3份及材料附件2份;申请注册公路、水利水电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提交申请表1份及材料附件1份。 #
扩大权限的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市建设主管部门初次注册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初审意见表》(附件1-3)、《市建设主管部门(企业申请人)初次注册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初审汇总表》(附件1-4)、《市建设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初次注册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初审汇总表》(附件1-5)及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送省建设厅。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山、机电等领域注册的,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1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等领域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2份及材料附件1份; 申请增设公路、水利水电专业的,每增设一个专业,需提交申请表及材料附件各一式两份,材料提交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提交材料目录》(附件1-6)要求办理。 #
涉及公路、水利水电的注册申请,建设部门将申请人的申请表1份及材料附件1份送交相关省级专业部门。 #
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级相关部门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审查意见表》(附件1-7),连同企业申请人汇总生成的《省级相关部门二级建造师初次注册审查汇总表》(附件1-8)一并报送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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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可以致电我们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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