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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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3-12   作者:第一考试网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各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进行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各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人员: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3月14日-2013年4月3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2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3年4月3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考务部核准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和北海市9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梧州市分考区包括梧州市和贺州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梧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3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市;桂林市、河池市和百色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报考人员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报名点到相应考区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责任编辑:黄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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