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13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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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2013-01-21   作者:第一考试网
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

 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日全天、6月2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1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1日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南通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试)。

  (三)申报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证书之一:

  ⑴《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⑵《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只限江苏省);

  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具有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以上;

  4.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

  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的,其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报考,二建增项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实务科目。

【二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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