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暂缓开展

关于暂缓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第206号) #
晋建办综函[2011]206号 #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中央驻晋企业,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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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7年启动,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均为三年,目前,全省部分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陆续到期。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下发的《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0〕80号),鉴于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完全开展,本着简化、便捷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我省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暂不开展,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此期间继续有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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