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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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02-15   作者:第一考试网
㈤ 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7日─4月8日)进行网上缴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

  ㈤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7日─4月8日)进行网上缴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6月20日至26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应试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五、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教材征订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6868726、86868727、18908323600、18983905600)。

  七、其他要求

  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按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㈠ 考生报名按《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对照表》(见附件)填写。

  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㈢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二级建造师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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