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单证员考试辅导:汇票的定义和当事人

2011单证员考试辅导:汇票的定义和当事人
汇票的定义和当事人 #
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要求受票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其指定的受款人的书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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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出票人(Drawer):通常是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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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人(Drawee):汇票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人或者指定的银行。
受款人:(Payee)即规定可领取金额的人。 #
注意:除此之外,汇票在使用中还可能出现一些非基本当事人,如:背书人(ENDORSER)、保证人(GUARANTOR)等。 #
在信用证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中,即期付款有时不一定需要汇票,可以发票代替。而对于远期付款,汇票一般都是必要的,因付款人须凭汇票承兑,并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而持票人必要时可凭承兑的汇票贴现或经背书转让。 #
二、汇票的种类
(一)光票和跟单汇票 #
光票(CLEAN BILL) #
光票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在国际贸易中,对少量货运,或收取保险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可采用光票向对方收款。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跟单汇票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以承兑或付款作为交付单据的条件。除了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货物的保证。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汇票使用较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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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
1、即期汇票(Sight bill) #
2、远期汇票(Draft and time bill)
(三)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成商业汇票(Commercial bill)和银行汇票(Banker bill)
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进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 #
银行汇票是指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顺汇法。
(四)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可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号、企业或个人出票而以另一个商号、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后的远期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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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 #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所以银行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并且能在市场上流通。
在汇票的正本和副本上印有“First of exchange”和“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这样的词。这意味着正本和副本具有同样的作用。一旦其中的一份起作用,另一份自动出失效。
三、汇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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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流转程序一般有出票 →提示 →承兑 →背书 →付款等。
出票(DRAW或ISSUE) #
出票包括两个动作:一是写成汇票(DRAW),即在汇票上写明有关内容,并签名。二是交付(DELIVER)。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真正建立了债权,完成了出票手续。也有出票人为避免持票人对其追索责任,在出票时加注“WITHOUT RECOURSE TO DRAWER”(对出票人不得追索)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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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PRESENTATION) #
提示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和承兑的行为。付款人看到汇票叫做见票(SIGHT),如系即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立即付款;如系远期汇票,付款人见票后办理承兑手续,到期立即付款。 #
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其手续是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上“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的日期,并由付款人签名。付款人承兑后,就叫做承兑人。承兑人有在远期汇票到期时立即付款的责任。 #
承兑交付可以有两种:(1)付款人承兑后,将汇票交给持票人留存,于到期时由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付款人承兑后,把汇票留下,而以“承兑通知书”(ACCEPTED BILL ADVICE)交给正当持票人,到期凭以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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