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章考点及例题:行政主体的特征

【考点一】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
【解释1】虽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最常见的行政主体。 #
【解释2】并非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在一切场合都可以以行政主体的资格出现。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就是民商事行为,形成民商事法律关系,就不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 #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
【解释】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尽管行政活动是由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具体实施的,但公务员并不是行政主体。 #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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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
【解释1】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属于国务院内设办公办事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
【解释2】“受委托”的组织只是行为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其实施行政行为,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
【解释】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关键条件。
【案例】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并当即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在这里,李某虽然是执法人员,但他是以公路管理机关的名义对刘某作出的处罚,在该行政处罚关系中,行政主体是公路管理机关,而并非其工作人员李某,若刘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或者被告是该公路管理机关,即公路管理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可以独立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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