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会考试税法辅导2·5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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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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