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赣州南昌两地办学,历史沿革与发展介绍

江西理工大学 #
学校在赣州市和南昌市设有校区,整体占地面积超过3700亩。校本部坐落于被誉为“世界钨都”、“稀土王国”、“客家摇篮”以及“红色故都”的江西省赣州市,这是一个享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城市。自1958年起,学校开始提供本科教育,1980年启动了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而2013年则开启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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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沿革
成立于1958年的该校,最初名为江西冶金学院,隶属于江西省管理。自1962年开始,其领导权转交至国家冶金工业部。1983年后,该校被划归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旗下。到了1988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 #
自1998年9月起,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同建设的管理模式,以江西省为主导的管理体系得以确立。同年,南昌有色金属工业学校正式纳入南方冶金学院的管辖范围。进入2000年1月,原江西省商业技工学校整体并入南方冶金学院,并设立为该学院的西校区。 #
2002年,南昌有色金属学校宣布撤销,自此正式转变为南方冶金学院南昌校区。到了2004年,学校名称变更为江西理工大学。再经过2013年的发展,该学院成为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教育部共同共建的高等学府。
江西冶金学院在成立之初便开启了本科生的招生工作。到了1980年,该学院获得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得以开展研究生教育。随后,1984年,学院正式开始招收并培养硕士研究生,并于1986年获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学院还开启了成人高等教育项目。再往后,1996年,学院又增设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直至2013年,江西冶金学院正式开启了博士生教育。当前已构建起以普通高等教育为核心,同时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并兼顾成人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形成了一个涵盖多个层次和多种类型的办学体系。
王牌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采矿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冶金工程 #
国家卓越计划所涵盖的专业领域包括:自动化技术、冶金学工程、矿物加工技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金属材料科学以及测绘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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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重点建设学科 #
江西省在十二五规划期间确定的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包括:材料科学及工程学、机械工程学、测绘科学及技术学、计算机科学及工程技术。
江西省在“十一五”期间确定的重点学科领域包括:机械设计及其相关理论,矿物加工技术,大地测量学及其工程应用,有色金属冶金学,环境工程学,安全技术及其工程实践,采矿技术,材料加工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控制理论与控制技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
江西省高水平学科:矿业工程 冶金工程 #
江西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矿物加工工程 #
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
为深入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指导方针,确保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招生活动的规范性,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出台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别编制了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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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407。 #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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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普通本科。
第六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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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校区:红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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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
新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唐凤大道。 #
2.南昌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若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达标,满足学校毕业的各项要求,将获得江西理工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授予学位的标准,还将被授予学位证书。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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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西省教育厅核发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具体招生名额可参考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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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所保留的招生名额未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百分之一。这些预留名额的分配,将严格按照考生的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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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科类及条件 #
第十条 本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为各省)范围内,对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科、理科、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开放招生,同时,也欢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侨学生报考。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并准确记录个人过往病史。体检标准需遵照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前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实施。 #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符合各省招生主管机构规定,可计入总分成绩的加分项,在录取过程中将予以确认。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外语考试仅限英语;南昌校区所提供的外语教学课程仅涵盖英语;而其他专业的考生在报考外语语种方面则没有限制。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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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关于普通文理类学生的录取事宜:我校致力于最大程度地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期望,因此采用了“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首先依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某些专业未达到招生计划,则从未被录取的考生所选择的第二专业志愿中,同样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均按照考生志愿完成录取后,若仍有专业招生计划未满,则从那些未被录取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中,继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
第十五条赣东学院学费,针对来自不同省份的同分进档考生,录取工作将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文件进行操作;若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没有制定相关具体规定,则文科考生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科考生以及文理不限的考生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如下:针对美术专业的考生,我们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统考或联考成绩。只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上达到所在省份设定的本科录取标准,就有资格报考我校的美术专业。录取时,我们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该综合成绩由专业成绩的40%与文化成绩的60%相加得出。如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则需依照其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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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条件是,考生需同时满足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设定的本科录取标准。录取时,将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管理部门有特别规定,则需依照该规定进行操作。 #
第十八条 规定,国家专项计划针对江西省的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定向招生,其录取批次与统招专业一致;地方专项计划则针对江西省农村地区进行定向招生,录取批次亦与统招专业相同;苏区专项计划则针对江西省的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进行招生,录取批次同样与统招专业同步。 #
第十九条 规定,录取时男女比例并无限制。一旦考生被录取,其专业选择将保持不变。然而,在入学的第二个学期,考生可以依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提出变更专业的申请,亦或是有机会选择辅修专业(学位)。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的招生仅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不包含在专业调剂的范畴之内。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家及地方设立的专项计划、苏区专项以及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其调剂仅限于同一类别内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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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稀土领域一流学科”的创建目标,学校特别打造了稀土学院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旨在为国家稀土强国战略输送一批高水平的稀土专业人才,并在相关专业的本科新生中严格挑选优秀学生加入。 #
第二十二条 对于依照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的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报到注册。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提出请假。若未请假或请假超时,除非是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第六章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 #
第二十三条规定,采矿工程与矿物加工工程这两个专业将按照矿业大类的招生与培养模式进行。而地质工程、安全工程以及环境工程这三个专业则采取专业招生及大类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其培养平台被定位为“资源与环境类”。 #
第二十四条 规定,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这六个专业将实施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计划,该培养计划所属的大类平台被命名为“冶金材料与化工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并根据不同方向进行专项培养,这些方向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 #
第二十五条 规定,土木工程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这两个专业将依照土木大类进行招生和培养,所依托的培养平台被命名为“土木类”。在该大类中,土木工程专业进一步细分为三个专业方向,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以及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二十六条赣东学院学费,城乡规划与建筑学两个专业将实施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这一培养平台被定义为“建筑类”。而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以及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则采取设计学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其培养平台被称为“设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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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规定,机械工程、车辆工程以及智能制造工程领域实施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计划,这一培养平台被命名为“机电类”。具体来说,机械工程领域实行大专业招生,并根据不同方向进行培养,这些方向包括机械工程(矿冶装备及智能化)、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以及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第二十八条 规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以及智能科学与技术这四个专业将实施专业招生大类培养模式,该培养平台被命名为“电子电气与控制类”。 #
第二十九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信息安全这两个专业将依照计算机大类招生并实施分专业培养,该培养平台被命名为“计算机类”;而人工智能与电子信息工程这两个专业则按照电子信息大类招生并分专业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定名为“电子信息类”,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涵盖了以下三个专业方向:智能电子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以及光电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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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金融学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两个专业实施的是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其培养平台被定位为“经济类”。而会计学以及工商管理这两个专业同样实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其培养平台被划分为“管理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工商管理专业还细分为两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管理)和工商管理(产业与管理的结合)。 #
第三十一条,自第三学期起,“设计学类”将实施专业分流;而“资源与环境类”、“土木类”、“建筑类”、“机电类”、“经济类”以及“管理类”则需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至于“冶金材料与化工类”和“计算机类”,它们的专业分流将从第五学期启动。此外,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这三个专业,也将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专业分流结束后,按照所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培养。 #
第七章 奖学金与助学金 #
第三十二条 我国在高等教育阶段构建了一套融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以及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手段的完善政策体系,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些学生一旦被大学录取,便可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准时完成报到手续。入学后,学校会对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并据此实施相应的资助措施。在处理学费和住宿费方面,主要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而在解决生活费问题上,则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并辅以勤工助学等方式。
第八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规定如下:本科阶段学费标准为,普通文科专业每年为4660元,而理工科专业则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4940元和5220元;具体到各个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年的学费为4380元,建筑学专业为7200元,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9600元,软件工程专业的学费为10000元,采矿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均为14000元。 #
第三十四条 视住宿条件之差异,收费标准为每年900元或1000元。 #
第三十五条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九章 附 则 #
第三十六条,一旦教育部对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了审核,那么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的计划便成为最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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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我校明确声明,绝不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执行招生录取事宜。对于任何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仅对2023年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活动有效,并自公告发布之刻起正式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则应依照变动后的新规定执行。 #
第十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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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校区 #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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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网址: #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
2.南昌校区 #
电子信箱: #
南昌校区招生信息网址: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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