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明确六种可被惩戒学生行为

那些故意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或遵守教育和管理的要求的人;那些打扰班级命令,学校教育和教学命令的人;吸烟,饮酒或单词和事迹失望违反了学生法规的规则;同学,教师,欺凌同学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其他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如今,“初中和中学教育教育教育的惩罚规则(审判)”(以下简称“规则”)终于颁布了各行各业。 “规则”按照三类,重重和严重的规定为学生制定纪律规则,同时,具有以上六个行为的学生可以受到教师和学校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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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根据对教育部的广泛调查和公众招标,教育部提出并颁布了“小学和中学教育教育教育教育规则(审判)(审判)”(审判)(命令)(命令)(命令)(命令)教育部49,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回应了社会问题的热门问题,并在起草过程中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规则”首次以部门规则的形式规定了教育和惩罚。该系统规定了属性,应用范围以及教育和惩罚的规则,程序,措施以及要求。促进学校对党的教育政策的全面实施和利德舍尔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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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罚不是惩罚 #
“规则”首次定义了教育和惩罚的概念,规定教育和惩罚是“基于教育目的的学校和教师,以管理,进行培训或以规定的方式进行培训或纠正他们,以促进学生吸引学生吸引戒律,了解和纠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它强调了教育和惩罚的教育属性。这是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管理和评估能力的特定方式。 “规则”强调,实施教育和惩罚应遵循教育,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原则。 “”。 #
“规则”指出,在必要的情况下,当学生以不服从,秩序中断,不当行为,危险和侵犯权利和利益的方式存在时,学校和教师可以实施教育和惩罚。同时,根据程度的严重性,“规则”将教育和惩罚分为通识教育和惩罚,更重的教育和惩罚以及认真的教育和惩罚。 #
通识教育和惩罚适合违反纪律和纪律的未成年人的学生,包括名字批评,口头或书面审查,增加其他教学或课堂公共福利服务任务,教室站在课堂教学时间,课后,学校教学后,教学ETC。;
受教育和惩罚较重的学生适用于违反纪律和纪律行为的学生,或者拒绝通过-Spot教育和惩罚进行纠正,包括道德教育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在学校进行公共服务。 ,接受专门的学校纪律和行为规则,被暂停或局限于参加参与旅游和其他集体活动等; #
严重的教育和惩罚适用于违反纪律和纪律的严重或不良影响,必须是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生,包括暂停学校,法治副总统或规则 - 律师辅导员以及特殊人员咨询和更正的指导。 #
对于受到严重侵犯和纪律处分的学生教育部明确三类教育惩戒,或者在许多教育和惩罚之后仍未得到纠正,学校可以发出警告,严重的警告,记住或留在学校以进行纪律处分制裁。对于高中生,也可以给予从学校地位驱逐的纪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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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的小学和中学老师
7不当教育行为 #
“规则”强调,教育惩罚,体罚和伪装是不同的本质。它清楚地禁止了七种类型的不当教育行为,描述了教师行为的红线,并规定了跨境教师的惩罚方法,以促进各方的监督。同时,“规则”还强调,学校应支持和监督教师合法执行其职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如果教师没有错,则不应对教师实施教育和惩罚进行惩罚或其他不利的待遇。 “规则”还阐明了有关教育和惩罚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父母在管理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以形成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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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则将于2023年3月1日实施。在下一步中,教育部将积极指导和促进在各个地方和大学中实施“法规”,并改善教育的实施,监督和救援机制和按照“规则”进行惩罚,以便学校,教师将谨慎使用教育和惩罚,以便他们可以使用教育和惩罚,以便他们可以使用教育惩罚来允许他们父母,社会理解,支持,与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并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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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全文: #
小学和中学教育惩罚规则(审判) #
第1条为了执行Lide 的基本任务,确保并标准化学校和教师,以符合法律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促进健康的增长和全面的增长和全面学生的发展。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法和其他法律和法规以及相关的国家法规制定了这一规则。
第2条普通小学和中学,中学职业学校(以下称为学校)及其老师应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惩罚,并应用此规则。 #
本规则中提到的教育和惩罚是指基于教育目的违反法律和学科的管理,培训或纠正,以促进学生的教育行动,这些行动被吸引到禁欲,理解和纠正错误。 #
第三条学校和教师应遵守教育法,并根据法律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的纪律,教育和惩罚,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词和行为,并培养学生的意识和责任感。 #
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指导和监督学校及其教师根据法律和法规实施教育和惩罚。 #
第4条的实施教育和惩罚应符合教育法则,并关注教育人们的影响;遵守法治的原则以实现客观和公平;选择适当的措施以适应学生的错误程度。
第5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特征制定和改善学校规则和学校纪律,以阐明学生行为的标准,并改善具体的情况和实施教育和惩罚的规则。 #
当学校制定学校的规则和纪律时,应从员工,学生和学生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中广泛征求它(以下称为父母);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可以组织学生,父母和相关方代表的听证会。学校的纪律应提交母公司公共委员会以及教职员工和工人大会进行讨论。在审查和批准校长的办公室会议之后,将其执行并将其报告给主管教育部门以进行记录。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和父母以民主讨论的形式共同制定班级法规或班级惯例,并在学校记录在学校后实施。 #
第6条学校应使用入学教育,课堂会议和其他适当的方法向学生和父母宣传和解释学校纪律。尚未宣布的学校纪律不得实施。
根据情况,学校可以建立一个组织和其他组织,例如学校纪律执行委员会。它吸收教师,学生,父母和社会相关方参加,负责确定适用的教育惩罚措施,监督教育和惩罚的实施以及进行相关的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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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及其老师应停下来批评和教育他们。有必要实施教育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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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些故意没有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不遵守教育和管理要求的人; #
(2)破坏班级,学校教育和教学命令的顺序;
(3)吸烟,饮酒或单词和行为违反了学生法规; #
(4)实施危害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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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些责骂同学,老师,欺负同学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人; #
(6)其他违反学校规则纪律的行为。 #
如果学生的实施是轻微犯罪的刑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或严重的不良行为,则学校和教师应停止并执行教育和惩罚以加强纪律;如果它们构成非法犯罪,则应将其转移到公共安全器官进行治疗。 #
第8条针对课堂教学和日常管理的学生,违反纪律和纪律相对较小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和惩罚:
(1)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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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道歉,进行口头或书面评论; #
(3)适当添加其他教学或班级公共福利服务任务;
(4)在课堂教学时间里站在教室里; #
(5)课后教学; #
(6)在学校规则或班级规则,班级规则和班级公约中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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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实施先前的学生措施之后,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的父母告知学生。 #
第9条如果学生违反学校的纪律,情况更严重,或者您没有通过-Spot教育和惩罚来纠正您,那么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和惩罚,并及时通知父母:
(1)由负责学校道德教育工作的人指导; #
(2)在学校执行公共福利服务任务; #
(3)安排特殊学校纪律和行为规则的教育; #
(4)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巡回演出,校园集体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
(5)学校学科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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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初中以及违反规则和纪律的高中和高中的高中学生是严重或有影响力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和惩罚,并应提前通知父母:
(1)不到一周的停职或停赛,父母必须在家进行教育和纪律; #
(2)应培训法治副总统或法治法治法治律师;
(3)安排特殊课程或教育场所,社会工作者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 #
受到严重侵犯和纪律处分的学生,或在许多教育和惩罚之后无法纠正,学校可以发出警告,严重警告,记住或留在学校以进行纪律制裁。对于高中生,也可以给予从学校地位驱逐的纪律制裁。 #
对于行为严重的学生,学校可以与父母和相关部门合作,根据法律程序将其转移到特殊的学校教育惩罚中。 #
第11条的学生破坏了教室或教育和教学的顺序,影响他人或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教师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学生脱离课堂或教学网站,并提供教育管理。
教师和学校发现学生携带或使用非法物品或行为是危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停止;如果发现学生隐藏非法和危险的物品,则应订购橱柜和其他检查。 #
教师和学校可以暂时拘留,并适当地违反法规。在适当的时候,学生的父母被返回;那些非法和危险物品的人应及时向公共安全器官和紧急管理部门报告,以根据法律处理它们。 #
第12条在教育和教学管理过程中,教育和惩罚的实施,不得具有以下行为: #
(1)通过击中和刺伤直接引起身体疼痛的体罚; #
(2)超过正常限制的惩罚站,重复复制,被迫做不舒服的运动或姿势,以及对身体的间接伤害和故意隔离的心理; #
(3)侮辱性或歧视性,侮辱性的单词和行为违反学生的尊严;
(4)由于非法侵犯个人或几人的学科而惩罚所有学生; #
(5)由于学业表现,教育和惩罚学生; #
(6)对个人情感,善恶的实施或选择性的教育和惩罚;
(7)分配学生为其他学生实施教育和惩罚; #
(8)其他侵犯学生权利的侵犯。 #
第13条学生在为学生实施教育和惩罚之后,他们应该关注与学生的沟通和协助,并赞扬和鼓励及时纠正错误的学生。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建立学生教育保护和咨询工作机制。在小组中,有需要的学生的特殊心理咨询和行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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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如果学校打算对这些规则的第10条进行教育,惩罚和纪律制裁,则学校应听取学生的陈述和辩护。如果学生或父母申请听证会,学校应组织听证会。 #
在接受教育,受到惩罚或纪律处分之后,他们可以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积极纠正他们。 #
第15条学校应支持和监督教师正确履行职务。对于老师来说,学校应与学生及其父母及其父母进行争议。如果教师没有错,则不会对教师实施教育和惩罚进行惩罚或其他不利待遇。 #
如果教师违反了本规则的第12条,则如果情况是温和的,学校将批评和教育;如果情况是严重的,它将暂停其职责的履行或根据法律法规惩罚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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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学校和教师应关注家庭和学校的合作,积极与父母交流,以便父母可以理解,支持和合作,以实施教育和惩罚,并组成联合力量。父母应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并与教师和学校合作,以纪念非法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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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对教师的教育和惩罚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的行为违反了本规则的第12条,他们可能会投诉并报告学校或负责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师道德的建筑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父母威胁,侮辱和伤害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保护教师的人身安全,并根据法律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如果情况很严重,则应及时向公共安全机器人报告,并与公共安全器官和司法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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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如果学生及其父母不受学校根据学校第10条的教育惩罚或学科制裁的说服,那么他们可能会在教育惩罚或纪律处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呼吁。
学校应设立一个由OFF -CAMP代表的相关代表组成的学生上诉委员会,例如相关的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父母和法治副总统教育部明确三类教育惩戒,以接受投诉申请并组织审查。学校应阐明学生上诉委员会的组成,接受范围和处理程序,并向学生和父母宣布。 #
学生上诉委员会应对学生上诉的事实和原因进行全面审查,并决定维持,更改或撤销原始的教育惩罚或纪律严明制裁。
第18条如果学生或父母的决定不接受学生上诉的决定,则可以向学校的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审查;如果您不相信审查决定,则可以根据法律提起行政重新审议或行政诉讼。
第19条,学校应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加强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以更新教育概念,改善教育方法,并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认识和能力。 #
在每个学期结束时,学校应记录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信息报纸的信息,负责对这些规则第10条列出的第10条的教育惩罚和纪律严格制裁。
第20条本规则应从2023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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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地区都可以根据当地的现实制定该地区的实施规则,或指导学校制定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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