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河北报考专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试卷)的通知》(建证函[2014]1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将于5月30日至31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城市,请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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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河北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要高度重视注册资格审查工作,在注册过程中严格审核注册条件,严把工作人员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签字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考试报名“入口大门”,确保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严谨规范、客观公正。 #
3.2023年我省统一网上报考报名资料的报名时间为1月15日至2月3日17:30,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5日17:30。 #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按工作地原则选择考试区域,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2份及相关证件原件2份(学历证明、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多年经验证明、身份证等),按工作地原则到各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各城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将在网络报名开放时通过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各市区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将当场明确告知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应在通知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
各城市考试机构不再现场收费,费用一律网上支付。考生需自行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各城市应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和服务。为防止出现考生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支付完成,但因技术原因未收到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情况,各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支付操作后,务必于2月15日17:30前再次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支付状态”,如显示“支付成功”,则报名完成;如显示“尚未支付”,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6。已完成网上支付操作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支付状态”,最终支付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考生应承担相关责任。 #
符合部分科目免修条件的申请人,在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修申请表(附件4)2份及相关免修材料(学历证明、从事建设工程建设和管理多年经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修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手工填写。 #
申请人须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申请表、部分科目免除表、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工作经历证明必须使用《标准证明》(附件5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如需在不同单位积累工作经历才符合申请要求的,须单独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申请表相关材料和部分科目免除表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分开准备,不可混合使用。 #
各市要做好网上拍照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网上拍照审核应在申请人上传照片后24小时内完成。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申请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及证书复印件须经审查人员签字盖章。2月6日前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报送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及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供免试材料审查,3月3日前反馈审查结果。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表1份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报送我局职称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省级职称改革部门盖章存入考生个人档案。对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及协助考生获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告知考生注意以下要求:1.考生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判断其是否具备考试资格,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前后,在市、省、国家各级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符合要求、专业不符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足等原因,不符合考试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的,考生应承担相应责任。2.除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能作为申请学历的依据。3.对于全日制学历报考者,毕业前实习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临时一、二级建造师证书不作为部分科目免考条件的参照。5.对部分科目免考材料审核不合格,但符合全部科目报考条件的,仅修改报考等级,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剩余科目可申请明年报考。6.报考者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齐全。如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调查的权利;如报考者不提供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的,考试管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其申请。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本次考试将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发放准考证。自5月22日起至考试开始前,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
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我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已通过微信认证,您可以扫描我局首页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二维码,搜索“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注后即可获取考试事宜通知,订阅相关考试信息。
有关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登录河北省建筑业执业信息网(),在“证章领取专栏”中查阅、领取证章。
4、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附加考试,2023年继续将其列为单独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统一命名为“二级建造师对应专业考试”,报考者须提供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方可报考,各城市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报考者条件。
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建设工程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六个专业)三个科目。参加三科目考试(级别为全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两科或一科目考试(级别为免考一科或两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6. 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无文本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考场内将提供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试结束后将收回。
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科目的客观题采用答题纸(小卡片)形式,请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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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与实践专业科目客观题在答题纸(小卡)上,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考前请各位考生注意:
(一)作答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试卷第二页)和答题指示(在答题纸第一页);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回答问题; #
(三)在答题纸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7.根据冀价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笔试费50元/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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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案信息进行抄袭监测,如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包括抄袭者和被抄袭者)。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禁代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防止他人抄袭,防止重复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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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督导举报电子邮箱: #
10、各市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培训,规范考试操作,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市应于考试前十日将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电话、《考场设置清单》报我局职称考试办公室。
11、有关教材、培训事宜请与河北省建设人才教育协会联系,电话: -。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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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2.点击下载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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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下载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年限证书 #
附件1: #
2023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3 日 #
在线收集申请信息 #
2月6日之前
提交豁免表格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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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之前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 #
自 5 月 22 日起 #
已缴费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
参加考试 #
时间
5 月 30 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项目管理
下午:14:00-16:00 #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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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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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