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翻译)专业只接受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为方便教学,录取后所有外语公共课及相关专业课程将以英语授课。非英语水平考生请谨慎报考。 #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卓越教师计划”和公费师范生定向就业考生的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条 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卓越教师计划”,采取免除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方式2024年宝鸡招生网,为我省贫困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培养一批卓越教师。 #
报考卓越教师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独报名、单独录取分数线,按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上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录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入选名师计划的学生入学后、收到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市教育行政定点就业部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点培养协议》,拒绝签订协议的学生将被取消名师计划入选资格。名师计划学生承诺毕业后在定点扶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任教年限不少于6年。 #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名师计划毕业生均须按协议执教,原则上不得违约。毕业后拒绝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定向就业公费教师培训项目面向陕西省,定向在宝鸡市相关区县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招生计划提前分批确定2024年宝鸡招生网,高考总成绩达到陕西省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即可报考。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公费教师培训协议》。毕业后,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计划安排就业。 #
第五章 学费和经济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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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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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相结合的奖励资助制度,奖励优秀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开通新生报到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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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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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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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7- #
本科招生网站: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