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解读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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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为便于理解,财政部对通知中关于比较信息列报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列报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部分列报等四个方面进行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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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3年12月,我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23〕30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便于理解,现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
1、比较信息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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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利润表中新增加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的列报”。 #
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已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2023 年 1 月 1 日,可比期间比较数据无需调整。 #
2、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列示
根据《通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这里的“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损坏、丧失使用功能等而报废、清理造成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报表》中,财务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收益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企业在不同交易中产生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益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列示物品。 #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列示; 符合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资产,应当划分为流动资产。 一般情况下,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非流动资产应归类为流动资产,并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 对于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采用折旧(或摊销、损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其折旧(或摊销、损耗)年限为或期间)仅是一个 如果资产的使用时间少于一年或更少第一考试网,则无需将其分类为流动资产。 仍在各个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不会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预计一年内(含一年)。 已计提折旧(或摊销或损耗)的部分无需分类为流动资产,也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
4、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部分的列报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什么是财务报表什么是财务报表,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收入证明。 企业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部分可以参照下列格式列示: #
项目 #
当前金额 #
上期金额 #
……(轻微地) #
4、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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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业务连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按所有权分类: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轻微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