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附通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改革的意见》要求,重点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继续实施《青岛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产教融合。 、科教融合。 着力拓宽学生成长成才渠道,积极对接职业教育高考,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重点服务全市“六城”建设和24条产业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7万人,计划招收中职学生(含技工)4.1万人。 其中,本地学生31,000人,外国学生10,000人。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生(以下简称“3+4”本科生)、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五年制高专”)“3+4”匹配、分段培养。普通教育”)、五年制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包括职业普通一体化实验班)、技术教育。
各学校要根据本单位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容量。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情况和专业布局调整需要,严格审核各学校招生计划。 #
三、招生政策 #
(一)“3+4”本科招生。 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具体方案以省教育厅批准)。 “3+4”综合培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范围是本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学生报到地点为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居我市报考中考学生前55%,非考试科目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 2023年,“3+4”本科项目继续列为早期批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 被“3+4”本科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各区(市)报考“3+4”本科专业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本市职业学校。 “3+4”本科生转学测试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双元培养分段培养和转学评估测试的意见》(鲁教智子)开展的按照鲁教发[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跨部门培养转岗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发[2023]3号)的相关要求执行。报考“3+4”本科专业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降低分数参加其他批次录取。 #
(二)高中综合试点。 为构建青岛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合,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立交桥,市教育局将于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中综合试点。综合高中实验班招生办法和学籍注册与普通高中相同。 #
(三)五年综合培训试点。 继续实行“三两继续教育”计划第一考试网,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五年制综合培养,五年制高职学校分批次安排招生。 为保证试点质量,试点工作将由高职院校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规划、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
(四)职业普通一体化实验班。 扩大新建职业普通综合班(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在相应普通高中学习)招生规模。 新增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和青岛第十六中学、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和青岛第十六中学、青岛艺术学校和青岛第十七中学、青岛商学院和青岛第二中学平度分校师范学校和平度经济开发区高中试点(附件1)。 学生报读新职业普通综合实验班时,须先填写申请表,与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同时入学。 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将参加分级招生。 尚有空缺的,将按“五年制师专、三年制职业教育”批次录取到全市参加的职业学校。 其他职业普通一体化班试点继续以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开展。 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注册为中等职业学生青岛烹饪职业学校,学制三年(附件2)。 #
(5)“爱心基金·鼎智班”招生。 “爱心基金·鼎智班”(以下简称“鼎智班”)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招生计划40人(各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3) )。 “鼎智班”招收相关区(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区、高新区学生直接向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提交审核材料和报名(邮寄或快递)。 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教师由各区(市)体育局负责推荐,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班级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免收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 资助一、二年级学生每年生活费2000元,并优先享受国家奖学金。 “鼎智班”招生计划单独列出,不纳入本市招生平台自愿申请计划。 “鼎智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最低录取分数线定为100分。 #
(六)足球特长生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经批准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的职业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并注册为学校相关专业的学生。 足球后备人才的招聘须严格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至2025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类学生和足球后备人才的公告》的通知(青教统字[2023] ] 第 13 号)。 特殊教育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注册实施。
(七)职业学校招生范围。 一是“3+4”本科、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职业普教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 二、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鼎智班”、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得报名入学。 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学生只能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可报考入学(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三是各区(市)实行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并举招生政策。 全市所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全市招生平台统筹规划和管理。 继续统筹做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将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平台管理。
(八)各批次志愿者的顺序。 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含综合高中)、成绩带、五年制师范及三年制高职普通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含部分)高职院校)共6个批次(学校联合举办五年制综合培养试点班)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首轮招生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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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学校招生手续。 职业学校录取分数线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和政策加分。 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最高分、英语单项成绩(含口语、听力)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入学前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和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主要考察普通话和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保学生具备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从事教师职业。 面试由招生学校进行。 对于其他需要面试或附加考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参加面试或附加考试,并取得证书。 #
(十)职业学校不得撤销、变更招生。 继续落实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不退学、不转招生的政策。 继续扩大宣传力度,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增设报名须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保护报考学生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 学生在填写分数段申请时可以调整申请的职业学校。 #
四、相关要求 #
(一)适当增加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生的数量和比例 #
一是落实国家“积极招收初中、高中毕业但未升入高等教育的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教育”的要求。职业教育”,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规模,让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接受适当的中等职业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三是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安排陇南、定西、菏泽等地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学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二代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城市。 四是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职业学校适当增加外地招生计划。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招生服务 #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要继续利用多种形式,重点抓好职业教育高考、新职业普统一体化实验班、“3+4”本科、高中综合实验班、五年制综合培训、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职业非全日制申请、非全日制申请等招生政策要予以公示,以便考生和家长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 #
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升入高等教育的指导,指导他们正确填写申请表,合理规划职业发展方向。 各单位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初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青岛烹饪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为初中毕业生提供申请指导和服务,使有意申请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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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育体育局要严格审核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学校名单。招生资格。 坚决取缔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异地分校和学校的招生资格。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 未经批准超出招生计划的,不予注册为学生。 严禁招生过程中封锁生源、保护地方,严禁教师干预或代学生填写申请。 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宣传必须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对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各级招生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以任何名义向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索取、收受资金、物品。 要加强纪检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法承诺、乱收费等行为。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对违反职业教育招生不退不换招生规定的学校,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