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湖北省2023年度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正式开始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告,对我省2023年度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进行安排布署。 #
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至8月7日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广东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考入口进行注册;8月9日17时30分前在网上报考系统递交报名信息,8月11日17时30分网上截至交费,10月9日至15日,报名人员可自行复印准考证。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至15日、10月21日至22日,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至15日。考点均在北京市,届时见准考证提示。 #
根据《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课目成绩认定衔接方法》,2023年起2023全国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课目由9科调整为6科。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等5个课目中部份课目未合格的考生2023全国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2023年可继续按旧大纲出席考试,或直接出席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课目的考试。
首次报名和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只可报名新大纲课目。档案库中有有效合格成绩,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化学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课目中部份课目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旧大纲课目,或可直接报名新大纲课目。考生不可同时考取旧大纲课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课目。未按上述要求考取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课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