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推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精神,为强化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针对部份人力资源机构从业人员证书过期和从业人员流动状况2023无锡人力资源资格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委授权,我市将于6月中旬组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轮训班。现将轮训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就业新政、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人力资源行业规范等内容。 #
二、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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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从事或拟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人员; #
2.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已届满六年且有意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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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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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2.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纪内,熟悉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和新政业务人员;
3.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4.申请资格轮训前未从事过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四、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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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为2023年6月18日(礼拜五)至20日(礼拜日); #
第二期为2023年6月25日(礼拜五)至27日(礼拜日)分别组织两期轮训班,如遇特殊状况,另行通告。 #
五、培训与考试地点 #
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商会(崇正路6号)顶楼阶梯寝室。
六、报名 #
报考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6月1日起至6月9日(工作日下午09:00-11:00,晚上13:00-17:00)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市梁溪区崇正路6号崇正广场(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0楼1002代办2023无锡人力资源资格证,逾期不候。公汽线路:可搭乘11路、19路快、1路、203路、211路、23路、311路、3路、3路区、55路、612路、66路、702路、715路专、722路、75路、80路、93路至市人力资源市场公汽站下;或61路至广瑞路(人民大道)公汽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