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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7月12日截止

2023-07-1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规划师考试#引言】?无忧考网从山东省人事考试网据悉,依据《2023年天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告》得知,2023年天津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时间:7月12日-19日,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现将报名信息公布如下: #

1、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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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告》(人社部规〔2023〕6号)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出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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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份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今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期限要求调整如下: #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学院本科文凭,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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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或建筑学博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或城市规划博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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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取得城乡规划业硕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文凭或则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期限相应降低1年。 #

(二)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体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出席《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课目的考试。 #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或城市规划博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2023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时间,只出席《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课目的考试。 #

(四)报名条件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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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教育部颁行《普通高等学院硕士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院颁授的“城市规划”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与报名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学院硕士文凭或学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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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学位执委会、教育部颁行《学位追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院颁授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博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报名条件中的“城乡规划”专业的博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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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条件中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博士学位(专业学位)”2023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时间,是指按照国务院学位执委会施行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执委会授权的高等中学,在授权期内颁授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博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安装工程领域”的安装工程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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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博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执委会授权的高等中学,在授权期内颁授的“城市规划博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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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强化报考证明事项告知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考起,如报名人员递交的境内高等教育文凭学位信息未能通过在线手动核验,应在报考前及时登陆美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考其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实,详细操作模式拜见美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

2、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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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9日,报考工作选用网上报考的形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递交报名信息,并按相关规定申领网上交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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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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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注册时,网上报考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插口等方法对报名人员身分、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实,完成相关数据核实后方可继续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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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 #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系统补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选用告知制形式代办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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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选择告知制形式或则不适用告知制代办报名事项的,考取人员应按报考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申领事项,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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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选用电子形式达成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递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容许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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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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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应对照考试报考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型、级别、专业、科目。 #

报名人员在递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考系统将对文凭学位、所学专业、工作期限等内容与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实。 #

4.选择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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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中)直驻北京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省(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大兴安岭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市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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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人工核实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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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确认时,下述报名人员须携带对应报考条件中要求 #

的文凭、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考表》等原件到资格初审部委(见附件)进行现场人工核实: #

(1)不适用告知制代办相关事项的; #

(2)未选择告知制模式代办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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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撤回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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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分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未能在线核实或在线核实未通过的。 #

6.资格考试报考表 #

报名人员确认报名信息精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复印《资格考试报考表》,复印后不容许更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名人员,无需将报考表上交考试机构初审。 #

3、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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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报考:2023年长春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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