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等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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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发布。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粤会计〔2023〕1号)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等事项通告如下: #
一、资格初审 #
(一)初审对象。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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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条件。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粤会计〔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上述文凭(学位)应于报考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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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和模式。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陆浙江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处理,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
(四)材料清单 #
1.2023年度财会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可登入:81/ksbm/.jsp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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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身分证。 #
3.文凭证书,或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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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承诺书(附件)。 #
上述材料类别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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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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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对财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2023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复核2023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复核,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代办,本地区财会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课目的明细分值。 #
三、工作要求 #
(一)各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本地区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等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制好解释说明和舆情检测等相关工作。 #
(二)我市财会高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初审并初审通过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出席考后资格初审或初审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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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7月8近日完成本地区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工作,并向市财会考办申报初审工作报告、考生信息勘正表。 #
附件:考生承诺书 #
阳江市财政局 #
2023年6月19日 #
附件:
考生承诺书 #
本人已知悉财会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资格初审相关要求。在此诚恳承诺:本人上传提供初审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经考取所在地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初审,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造假情形的,自愿承当相关责任,并接受不予核发资格证书处理。 #
考生签名(手写): #
身分证号码: #
2023年月日